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证,同年执业。主要服务范围:合同、房地产、侵权纠纷、债权债务。从事律师行业以来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办案经验。2002年起担任天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1、97年为我市某区建国以来首例处级干部贪污一案成功辩护。2、美国某公司申请仲裁天津某药业公司合资纠纷,做为药业公司的律师,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经过3年的审理,极大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3、04年为油田博士、高级工程师贪污40万元一案辩护,历经上诉、发回重审,撤诉、起诉、上诉、抗诉,最终判处3年。4、05年为天津人高某在江苏一亿元银行票据诈骗案辩护,历时2年半,后检察院撤诉。5、代理某拍卖行被诉拍买合同无效一案,一、二审均胜诉。6、代理某公司被银行起诉偿还贷款一案,提出时效问题,后银行撤诉。先后为天津市城建、地铁、市政公司等单位近20亿国有资产转让提供法律意见。以“诚信、务实”为做人、做事之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