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律师,知名婚姻家事律师;河南修谨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律师。王帅律师执业10年以来,办理了大量婚姻家事案件。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经为5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收养协议收养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现住址:职业:籍贯:收养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现住址:职业:籍贯:送养人:福利院法定代表人:地址:被送养人:性别:出生日期:现经收养人、送养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出生年月日:经多方查找,找不到被送养人亲生父母,于年月日由乡、镇街道送至福利院。二、收养人要求领养福利院为养子(女),并保证一定将他(她)抚养教育成人,决不遗弃,享受亲子(女)一样的待遇和权利。三、经审查符合收养条件,送养人同意将上收养人收养送养人。签署时间:年月日送养人(盖章):签署时间:年月日收养人(签字):附件:证明被送养人,性别,年月日出生。经多方查找,找不到其亲生父母,于年月日由乡、镇、街道送至福利院,由我院抚养、教育至今,故我院是的合法监护人。特此证明。签署时间:年月日福利院(章):
婚内财产协议甲方(男方):身份证号:乙方(女方):身份证号:甲方、乙方双方于年月日在省市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现有位于省市区(房产证号:)房产一套,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该房屋共计人民币元,由甲方支付人民币元首付款,其余办理按揭。装修及家具、电器的购买由甲方出资。二、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三、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1.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95%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5%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共同的账户由女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义务。五、对于离婚的约定如果一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1.过错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净身出户。2.现在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及房内家具电器归无过错方所有,如果在离婚之时,房贷仍未付清的,则由过错方付清。如果过错方为甲方的,甲方还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承担因房屋过户而发生的一切费用。3.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4.过错方应向无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人民币元,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无过错方。5.如双方无其它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六、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七、其他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签字):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签字):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
变更抚养权合同甲方(男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乙方(女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合同如下:第1条被扶养人(基本信息),,现年岁,原由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方。第2条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2.1抚养费:从年月日起由方每月付给方人民币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2.2方应于每月的日前将抚养费汇至方指定的银行账号。第3条探视权3.1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3.2探望时间及方式:。3.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不得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第4条附则1.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签字):签署时间:年月日女方(签字):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你好,如果您的情况发生变更可以起诉
你好,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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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建议来电咨询。
你好,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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