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普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辽宁大学,获理工及法律双本科。具有律师、工程师双重资格,现任大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10几年的专职律师生涯中,曾代理政府、银行、大型企业集团等办理过多起重大案件,也曾办理过多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业务领域涵盖金融地产、海事、知识产权、公司企业法律、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纠纷等民事商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刑事辩护,在诉讼和非诉讼领域均有丰富的经验。为人正直诚恳,愿意用自己多年积累的法律知识,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律帮助。
擅长: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张文普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辽宁大学,获理工及法律双本科。具有律师、工程师双重资格,现任大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10几年的专职律师生涯中,曾代理政府、银行、大型企业集团等办理过多起重大案件,也曾办理过多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业务领域涵盖金融地产、海事、知识产权、公司企业法律、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纠纷等民事商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刑事辩护,在诉讼和非诉讼领域均有丰富的经验。为人正直诚恳,愿意用自己多年积累的法律知识,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律帮助。
可以,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案件类型只要符合刑诉法170条即可。
可以不做,即便离婚,也只能认定成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夫妻终归还有互相扶助、共同债务等需要承担的义务,能在婚前将财产关系界定清楚是再好不过的了。
连出生证明都有,在法律上首先应当认定为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支付抚养费是必须的;变成按你说的事实收养关系有难度。
你没有生活来源,财产是应当要的,要么以后你怎么生活呀,你提出的问题都是操作层面的事,建议当面咨询,具体处理。另外,看得出家庭条件不是太好,负担很重,矛盾都与双方父母有关,碰到的是现实的矛盾,至于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没有看出来,该不该离呢?建议必须由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处理。
在大连,房子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就是同居关系,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走法律程序,可能需要先登记,再离婚,否则对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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