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现在不是一个著名的律师,但我一定是个认真负责、脚踏实地的律师。通过锲而不舍的自学成为律师,如果你有机会认识我,你就会知道我是怎样的一名律师。梦想若干年后成为一名合格的公益律师。
擅长:
添加剂本身无所谓好坏,我并不反对在食品中添加剂的使用,只要按照国家的标准来使用,还是可以的,但是国家的标准里不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就应该绝对禁止在食品里添加使用,但是像最近爆出的“瘦肉精和染色馒头的色素”等是国家标准不允许使用的,可为什么还是出了问题呢?首先,我认为主要问题在政府监管不力。监管部门的不尽责导致出现了监管漏洞,如果监管部门能严格执法,按部就班的去上门抽查监督,而不是坐在办公室等生产者送样品来的话,我想是不会出现“瘦肉精”和“染色馒头”等这类问题的,怕就怕现在有些地方的监管部门的公务员们懒政、庸政、甚至腐败,把此类违法问题视而不见,使监管流于形式。试想一下,难道这些问题只有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这一家嘛?这个问题值得深思啊!这样到头来只能是一次次敲痛公众的心,善良公众的心是经不起一次又一次的敲击的!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发酵面制品可以使用的添加剂中,并没有着色剂柠檬黄色素、防腐剂山梨酸钾等,也就是说一旦添加此类添加剂是违法的,而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居然是证照齐全的合法的工厂,在此我不禁要问,这么多的监管部门的监管在哪里?其次,我认为次要问题是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中的不完善。如果法律、法规规定一旦此类问题被查到,就处以重罚,像德国就有刑事诉讼外加巨额民事赔偿,完全有可能让肇事者破产。要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当务之急就得建立起一个类似“一次恶意违法,一次恶性事故,永远从食品行业出局”的严格制度。对企业来说,只要你被查到有一次主观故意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那么你从此就被列入黑名单,永远也别想在这个行业继续干下去。如此一来,他还敢乱来吗?再次,我认为企业的道德责任也有问题,不能为了利益什么都做,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改革的成果是毋庸置疑的,但我认为有一种思潮是有问题的,即一切向钱看齐,只要赚钱就不顾一切的去做,甚至连违法的也去做,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如果连法律都被打破了,那道德早就被丢掉了,长此以往下去,这是很可怕的事情。最后,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加强政府监管,特别是对政府监管部门失职的问责追究要落实,严格依照法律追究监管部门公务员的法律责任;尽快修改法律、法规尤其是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提高企业家道德意识,就像温总理说的那样,企业家的身上要流着道德血液!不要让此类事件再次敲击公众那颗脆弱的心。www.recoverrights.com周雪峰律师个人网站原创
按照事先的约定处理。
这个是违法的。
实话实说,没做过为啥要承认。
不需要的,法院文件代替离婚证。
不需要了,民政局也不给办理的。
建议向工会或劳动局投诉。
用户评价:非常感谢,可是上面说有非专职的工会委员条例,应该是适用的吧?
用户评价:谢谢,太晚,打扰了。
用户评价:谢谢律师,很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