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河北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廊坊天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2002年从事专职律师至今。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执业道德。现担任廊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廊坊市安次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燕赵都市报特邀律师、廊坊市运管处、廊坊市道路协会、廊坊市顺通汽车救援服务中心的常年法律顾问。
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女,河北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廊坊天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2002年从事专职律师至今。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执业道德。现担任廊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廊坊市安次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燕赵都市报特邀律师、廊坊市运管处、廊坊市道路协会、廊坊市顺通汽车救援服务中心的常年法律顾问。
现在各学校附近出现了很多的午托,午托的出现对于家长来说在某种程度上说可能是一件好事,为家长省了很多接送孩子和给孩子做饭的任务。但是因为午托不规范,管理缺陷等原因,导致午托的孩子们在被托管期间可能受到伤害。2014年9月8日,廊坊某小学附近一家的午托托管的一个孩子,中午吃完饭后,说去楼下买文具,午托阿姨也没当回事,于是就让孩子一个人下楼出去买文具,孩子下楼后碰见了另一午托的孩子,正好和这孩子是同学,两个孩子都是男孩,一起打闹着玩。结果一个孩子把另一孩子推倒,被推倒的孩子把胳膊给摔骨折了。后来这骨折的孩子被送进了医院治疗。后来,骨折孩子的父母找午托要求赔偿5万元,午托觉得很亏,一个月才收取400元的午托费,现在要赔5万元,于是拒绝赔偿,后骨折孩子的父母将午托告上了法庭,而午托收到诉状后追加了另一孩子的父母及另一孩子所在的午托为共同被告。这个案子最终经法院调解解决,两个午托各赔偿骨折孩子2万元后当事人撤诉。律师观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而“午托班”属于教育机构的一种,因此,午托班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作为家长应该尽量选择资质合格、证件齐全、管理规范、口碑较好的午托班最好要签定相关的托管合同,以便明确午托班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孩子的安全。河北天纵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兰
2012年某日,郝某约几个朋友在某饭店吃饭,中国是礼仪之帮,请人吃饭必然要喝酒。郝某等几个人喝酒吃饭到晚上11点多。郝某把朋友们送走后,自己开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郝某撞到了树上。造成了郝某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郝某妻子儿女分别把和郝某一起喝酒的几个朋友一起诉至法院,要求郝某的几个朋友对郝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郝某的朋友是否应该对郝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呢?律师分析::郝某的几个朋友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还要看其朋友是否有过错。依照法律规定,郝某的朋友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其存在过错责任。且这种过错行为郝某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在喝酒过程中,即使劝酒了,也知道郝某喝多了,但是在郝某准备酒后开车时也积极的制止了。郝某也口头答应了不开车了,只是在郝某的朋友们走后,自己又执意开车造成自己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结果。这种情况下郝某的朋友不存在过错,其不应该承担郝某死亡的赔偿责任。
案例回放:没有上交强险,车辆所有人也应先承担交强险最低保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2012年某日,刘某驾驶一辆现代车与朱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朱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刘某驾驶的现代车没有任何保险,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和解。随后朱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朱某能否主张在不分责的情况下首先让刘某在交强限最低保险限额内承赔偿责任呢?律师分析:作为机动车辆所有人其不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使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交强险范围内的全额赔偿,直接给受害人的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所有人来承担。这样才能体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强制性及能够体现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的法律意义。因此,朱某能够主张在不分责的情况下让刘某在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最低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建议,判令被告刘某在不分责的情况下对在交强险最低保险限额内对朱某进行了赔偿。
彩礼纠纷案件处理的一般原则和特殊规定“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术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被称为“婚约财产纠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其中第二、三的情形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特别需要说的是,第三种情形之下的“生活困难”的判断标准是绝对困难而非相对困难,绝对困难是指依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相对困难是指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由于给付造成了前后相差比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而上述法律的本意是指绝对生活困难。对于彩礼返还的情形,除了《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外,司法实践中还考虑如下几种情形1、解除婚约。除了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之外,应当认定彩礼赠与所附的解除条件成就,彩礼应该返还。2、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法》第7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在此种情况下,双方订立的婚约的目的不能实现,彩礼应当返还。3、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上,还应当考虑彩礼金额的大小,如对于数额较小的,可以不予返还。另彩礼返还的多少与当事人过错程度相关。如因给付彩礼一方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可以低些。如因接受彩礼一方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可以高些4、彩礼已经转换为嫁妆或已经转换为共同财产的,一般不与返还5、结婚后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一般不予返还。
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界限由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却分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处理有重要意义,涉及规则原则和责任比例,因此,界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界定机动车的概念和内涵应当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为准,合理确定补充性的标准,以便在司法实务中更加准确的确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范围。一下三个方面是基本的判定标准1、机动车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坐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一般不包括履带式电动车在内,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11条的规定,手扶拖拉机等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20公里的轮式拖拉机和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40公里、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的轮式拖拉机,不认为是机动车,超过这个标准的的手扶拖拉机、牵引挂车从事道路运输的轮式拖拉机属于机动车。2、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不属于机动车。设计时速超过每小时20公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3、禁止上路行驶的农用车一般不属于机动车,但能够上道路行驶,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的农用车则属于机动车。
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及之后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出台后,劳动争议案件日渐增加,而大部分案件无疑都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及不依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劳动保险为由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案件,在这众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处于被动和劣势地位。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法院也往往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持了劳动者的主张。无疑这样的结果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且这样的案件在有些用人单位已成为连锁反映。针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难道也只能甘愿承受,而无任何翻盘的机会吗?笔者认为并不必然。下面笔者就浅析用人单位该如何在法律的大环境下从被动的法律制裁者转换到主动的法律的受益者。首先、从用人单位的决策层说起,大家都知道,当今社会提倡的法制社会,而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随着《劳动合同法》在劳动者中的不断普及,用人单位的决策者们的观念也应该与时俱进,用法律的思维去管理企业,(包括劳动者),聘请专业的律师为企业保驾护航。其次、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说起现实之中,很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而有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只是一份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书,而其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几乎完全是照般〈劳动合同法〉之条文,可想而知,这样的劳动合同并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的益处。相反会成为劳动者提出劳动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利证据。因此,企业的劳动合同必须经过专业律师的拟订。另外,有的企业简单认为不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手中就没有用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为日后引发的劳动争议给劳动者设置障碍。孰不知这样根本就阻止不了劳动者提出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对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这样一个事实而言,一个专业律师并不难做到。而且一旦事实劳动关系被确认,那用人单位就要面临不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罚责。因此,用人单位不应该不签署劳动合同。而是应该寻找专业律师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去拟订。以确保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更有价值!张爱兰律师2014年11月17日
可以提前要回来,法律规定债权人可随时主张债务
督促公安局按照刑事案件立案
最低可评为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工伤医疗期工资最低三个月,伤残赔偿金7个月本人工资和8个月医疗补助金,及4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项标准安装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跟你签劳动合同,你还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具体赔偿数额与你工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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