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承峰律师办理典型案例主要业务范围在经济合同、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方面。代理的典型案例:2007年,代理黄××与广西××厅干部廖××离婚后财产纠纷,争议标的为“退小换大”的集资房黄××是否有权分割,一审败诉,二审胜诉。2008年,在广西钦州××木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陈××、刘××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要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57875元,本律师为被告陈××的代理人,2009年8月13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08)钦南民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继续上诉,2009年8月13日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钦民二终字第58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