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昶皙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执业会员。在执业生涯中坚持“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的理念,参与大量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的运作,将扎实的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技巧紧密结合,对承办案件细致严谨,不辜负当事人所托。擅长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公司法务治理等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一)成立清算组(二)接管公司(三)清理公司财产其次,清算组应当接管公司财产。将公司的实物和债权进行清查登记;同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最后还要对公司的非金钱财产进行财产估价。(四)接管公司债务(五)设立清算账户(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的清算组是公司清算期间的代表者。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员工工资是必须发放的,无论任何情况,用人单位都不能拖欠员工工资,在企业破产时,需要优先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普通破产债权。1、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3、破产财产分配4、清算终结5、注销登记1、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通知债权人。一方面,投资人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另一方面,对于投资人无法通知的债权人,投资人应当予以公告,通过公告,请债权人申报债权。由此可知,公司破产员工工资是必须发放的,无论任何情况,用人单位都不能拖欠员工工资,在企业破产时,需要优先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普通破产债权。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4)清缴所欠税款;(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你好,具体什么原因垫付款项呢?
你好,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建议起诉。
你好,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
你好,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有代理权的,当事人是被代理人。
你好,协商离婚不成可以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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