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川律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律硕士,中国执业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主要从事公司商事、诉讼仲裁、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等业务,曾任芜湖电视台、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记者、责任编辑、制作人,并在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执业。在执业期间,曾代理多起民事、公司商事诉讼案件,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参与多起上海股交中心挂牌项目,负责处理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事务,公司并购及私募融资等项目。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李登川律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律硕士,中国执业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主要从事公司商事、诉讼仲裁、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等业务,曾任芜湖电视台、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记者、责任编辑、制作人,并在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执业。在执业期间,曾代理多起民事、公司商事诉讼案件,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参与多起上海股交中心挂牌项目,负责处理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事务,公司并购及私募融资等项目。
35度!36度!37度!高温在人们可视可感中无情地节节攀升。如此高温,最辛苦的莫过于广大劳动者了,而高温津贴可以让最辛苦的劳动者感到一丝夏日的清凉。高温津贴带来的这份清凉感不是单位对劳动者的同情施舍,更不是单位人性光环的体现,而是劳动者光明正大的权利,更是单位不可推卸的义务。一、哪些单位有义务支付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二条的规定,除公务员以外,最常见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都有义务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二、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需要说明的几点是:1、此处的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包括35℃);2、上述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是应当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形,非该两种情况下,尤其是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根据各地政策的不同也可能要发放高温津贴;3、高温津贴是纳入工资总额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放发高温津贴,即属于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该情形在劳动合同法上属于用人单位比较严重的违规情形)。三、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高温津贴全国各地发放的标准不一,有的按天、有的按月,举例来说:1、上海上海按月计算高温津贴,且从2019年6月1日起,上海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每年6月至9月需要发放。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明确了民办非企业参照执行。2、浙江省浙江省按月计算高温津贴,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浙江省另外规定了,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3、江苏省江苏省同样是按月计算高温津贴,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4、安徽省安徽省按天计算高温津贴,从2018年开始,安徽省的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增加至15元。5、江西省江西省按月计算高温津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240元高温津贴,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160元高温津贴,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值得点赞的是,江西省明确规定了室内非高温作业的高温津贴标准。6、四川省四川省按天计算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四、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后果由于高温津贴是属于工资性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严厉的法律责任。各地的劳动者均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并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承担举证责任。广东省甚至明确规定了处罚规则,根据广东省《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五、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其它重要权利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劳动者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5、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6、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且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根据广东省的规定,未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后,笔者再次强调,高温津贴是广大劳动者的重要权利,是本来就属于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没有高温津贴的夏天是违规的夏天,劳动者可以根据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大胆向用人单位提出发放高温津贴。
六月,沪上的朋友圈最热门的话题无疑是垃圾分类了,总体上对强制垃圾分类持反对态度的更多。在强制垃圾分类这件事上,笔者是举双手赞成。相信大部分的人纯粹对垃圾分类这件事是支持和肯定的。往小了说,垃圾分类对于改善我们自身周围的居住环境至关重要;往大了说,垃圾分类对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忽略的影响力。当然,从环保的角度讨论垃圾分类是专业的环保人士做的事,讨论起来没有几天几夜是讨论不完的,笔者就此略过。为何一件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事情有不少反对声呢?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沪上最严垃圾分类不是自下而上全民自发参与的,而是自上而下通过地方性法规强制全民参与的,中国老百姓的普遍心态是——对于自发参与的事项通常是积极的、支持的,而对于强制参与的事项一般是消极的、反对的;其次,这种强制性的规则从制定和实施来的太快,并没有给百姓留下足够的时间去真正储备、学习、消化相应的垃圾分类知识,很多人都是近期才开始从段子了解垃圾分类;再者,在强制性的规则实施之前,政府并没有提供完善的软硬件设施帮助群众来适应垃圾分类,比如笔者所居住的小区目前还没有配备分类化的垃圾桶;第四,强制垃圾分类规则实施后一定会打破大多数人的生活舒适圈,扔垃圾需三思而后行,垃圾随便扔的舒服状态将不复存在;另外,如果违反规则乱扔垃圾可能会被罚款、上黑名单等等,惩罚措施太过严厉也是不少人持反对态度的理由。反对强制垃圾分类的原因还有很多很多,但所有的反对声音从本质上来看,都没有实质性对百姓的工作生活造成重大障碍,强制垃圾分类或许短期内会给所有人带来不方便甚至经济损失,但从长远来看,这种短期的不方便换来的是整个沪上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这是笔者支持强制垃圾分类的最客观感受;第二,人类的过往经验告诉我们,在纠正不良习惯这件事上,自上而下的强制性规定永远比自下而上的全民自发参与更有效,比如浙江斑马线礼让行人、上海公共场合无烟等等都是通过强制性的规定才得以基本实现。事实上,垃圾分类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宣传了几十年,然而至今仍未有实现垃圾分类的城市出现,依旧停止在喊口号的阶段;第三,笔者对于沪上强制垃圾分类规则实施以后可能带来的不方便并不太担心,大部分人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后,对垃圾分类都能得心应手。另外,现阶段的人工智能发展如此迅速,相信会有不少人工智能企业会盯上垃圾分类这块大蛋糕,制造出可以一键垃圾分类的人工智能产品出来,届时只需要将垃圾扔到垃圾桶里,垃圾桶就会自动分类了。上述所讨论的沪上最严垃圾分类法规为便于理解的通俗说法,该地方性法规正式名称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接下来,笔者就该条例的一些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部分规定进行解读。一、来沪旅游、出差的非沪居民扔垃圾要不要遵守该条例?要!根据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简单来说,该条例是按照地域管辖的原则,只要在上海行政区域内扔垃圾,无论是否为上海居民,都要进行垃圾分类。因此,7月以后来沪旅游、出差的人士记得按照规定将垃圾分类后再扔。二、生活垃圾如何分类?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生活垃圾共分为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具体分辨垃圾类别,可以1、关注“上海发布”公众号——2、公众号内选择“市政大厅”——3、市政大厅内选择“垃圾分类查询”——4、输入查询的名称——5、点击查询。三、个人扔垃圾要付费,扔的越多收费越多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本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也就是说除了已经在收费的单位外,个人在处理垃圾过程中,后续可能也会收费,这就意味着垃圾制造大户的外卖、网购一族们可能会面临更高的成本。四、一次性物品将慢慢淡出公共场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根据上述两条的规定,7月以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使用一次性杯具,一次性办公用品还可以用但要减少用。企业、社会团体还是可以继续用一次性物品,但如果是餐馆、旅馆等性质的企业,如果把与企业性质相关的一次性物品像过去一样摆在台面上(如餐馆可以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也可以有一次性餐具,但需要消费者主动提出用一次性餐具才可提供),就显然违反了该条规定。五、乱扔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会被罚款、上征信黑名单条例规定了很多法律责任,笔者重点挑出几个来说:1、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2、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3、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旅游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等等,从这些处罚措施来看,多数还是比较柔性的,都有一次改正机会,并不会直接进行罚款,对于担心扔错垃圾被罚款的人来说可以松一口气了。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将单位和个人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一)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二)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乱扔垃圾不仅可能会被罚款,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会上征信黑名单,影响单位和个人的信用。这样一部对上海未来可持续发展充满爱的法规,一部对无视垃圾危害者严厉处罚的法规,2019年7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你,准备好了吗?
万宁市大茂镇的四岁半男童周周(化名)在抢救中度过了人生中最后一个儿童节。2019年5月30日,周周被老师和司机遗忘在了校车。2019年6月2日,儿童节后的第二天,周周离世。咸宁市关刀镇的三岁半女童美美(化名)甚至没等到儿童节的来临。2019年5月23日,美美同样被仅仅不到二个月时间,被遗忘的周周、美美、琪琪先后离开了这个世界。如果把时间再往前回溯,被遗忘致死的儿童名单超乎想像:2018年6月26日,湖北枣阳的四岁半男童帅帅(化名);2018年5月24日,武汉江夏的四岁男童欣欣(化名);2017年5月,广西宜州的男童壮壮(化名)等等等等。。。。。。笔者儿时也曾有过被遗忘的经历,七岁的儿童、空荡荡的屋子、孤零零的一个人、发高烧的身子、到不了头的黑夜。笔者先是害怕——害怕到抽泣,后是祈祷被拯救,无人拯救时便是绝望。被遗忘的周周、美美、琪琪们所面临的环境要远比笔者恶劣,去逝前遭受的无论是身体还是内心的创伤更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笔者只是闭眼稍微想象那个画面,便因受不了那种绝望而心如刀割。儿童节的狂欢每年都会再继续,而被遗忘的周周、美美、琪琪们却再也没有了儿童节。没有儿童节的遗憾或许在天堂能够得到弥补,而被遗忘的儿童去逝前的绝望所产生的内心创伤又将如何抚平?也许法律对这些遗忘者的惩罚能稍稍抚平被遗忘的儿童哪怕一丝丝的创伤。法律对这些遗忘者的惩罚通常有两种:一是要求遗忘者对被遗忘儿童的家属进行赔偿;二是对遗忘者进行刑罚(没有故意的情况下,此类案件罪名一般为过失致人死亡罪)。2016年6月16日,毛毛被遗忘在幼儿园的校车上,因长时间处于密闭高温环境中致热射病而死亡。随车照顾员李某、代课老师颜某、司机李某某共计向毛毛父母民事赔偿80余万元,最终法院判决:李某、颜某、李某某过失致人死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详见(2016)湘0724刑初146号]法律不是灵丹妙药,也不是救世主,它的惩罚无法挽回逝去的、被遗忘的儿童的生命。但遗忘者会忘记,法律不会忘记!它用它的惩罚给那些遗忘者的身体与内心永远刻上了那些被遗忘者的名字,告诫遗忘者和更多潜在的遗忘者牢牢记住自己的道德及法律责任,并以此告慰被遗忘儿童的亡灵。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每一朵花都不应该更不能被遗忘。花朵被遗忘会凋谢,而被记住的花朵们则会欣欣向荣,还世界一个五彩斑斓的未来。
你好,请问你是需要咨询哪方面的问题?
如果收到传票不要紧张,配合派出所办案,问清楚是什么方面的问题传唤的
你好,您这样的情况可以具体面谈
请问是咨询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你好,你是你父母的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房产由您继承,属于您个人
你好,可以先协议离婚,离婚不成再诉讼离婚,孩子判给哪一方是由法院认为哪一方更利于小孩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