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于当事人;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维护公平与正义至上,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的从业态度,力求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信念,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尊重与信任。擅长处理: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经济合同,房产婚姻,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各类案件。
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于当事人;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维护公平与正义至上,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的从业态度,力求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信念,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尊重与信任。擅长处理: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经济合同,房产婚姻,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各类案件。
离婚后能否擅自变更子女姓氏?很多人都觉得既然已经离婚了,由谁抚养的一方当然有权决定小孩的姓氏。可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的。这个问题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谁有权决定子女的姓名。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公民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虽然《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根据传统,子女往往跟父姓。二、谁有权更改子女的姓名根据《户口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现实生活中,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在向公安机关申请姓名变更时,公安机关往往会要求出具父母同意的证明。但年满十八周岁后,父母便无权再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子女的姓名。三、离婚后,父母是否有权单方面变更子女的姓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姓氏问题的批复》,子女姓氏自应以子女自己的意志为主。子女年幼尚无表达自己意志能力时,应从民间习惯、其出生时所用的姓氏不宜改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者继父姓氏而引起的纠纷,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在办案实践中,常常有人咨询:分居两年是否必然导致离婚?下面将大家的疑惑详细阐述一下:一、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这也意味着,我国婚姻法上离婚原因的分居,必须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产生的,因工作、学习、户口等原因产生的夫妻分居均不得成为离婚的原因。此外分居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没有固定的模式,只要感情不和,双方不尽忠诚、同居、扶养等夫妻义务,在生活上各自独立互不参与,经济上分开,无论是否同居一室,均不影响实质的分居。二、分居必须满两年。分居满两年的时间应该具有持续性,“时断时续”、“分分合合”的婚姻关系,一般不累计计算。在分居时间的计算上,应从夫妻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计算。分居期间不得累加。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多次分居,但因暂时和好而恢复共同生活的,不能将前后几次的分居时间相加,而应从起诉离婚前的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连续不间断地满两年。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必须完整地体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指夫妻感情不复存在,即夫妻感情真实地、完全地、长久地无可挽回地破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应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婚姻基础,是指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时的思想感情状况和相互了解的程度,如男女双方结合的方式、恋爱时间的长短,结婚的动机和目的;婚后感情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的感情状况,即双方是否互相关心、忠诚和喜爱之情;离婚原因是引起离婚纠纷的主要矛盾和最根本的因素。有无和好的可能是在前三个要素基础上进一步把握夫妻关系的现状和各种有利于夫妻和好的主客观因素和条件,对婚姻关系的发展做出估计和预测,如夫妻是否分居,相互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停止,对小孩是否有牵挂,有过错的一方有无悔改表现、坚持不离的一方有无和好的行动。
按照受害方的损害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合伙人一起与占半股份的人签订合同。
看合同是否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违约责任的承担。
建议起诉离婚,在诉讼中寻求解决矛盾的办法。
不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有排除工伤的情形。如醉酒、故意犯罪等等。
用户评价:律师好热心,感谢您!
用户评价:感谢律师百忙之中及时解答。
用户评价:谢谢您的解答!服务态度好,专业!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