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律师

王可

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律师简介

王可律师,男,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自执业以来代理了上百起案件,包括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经济纠纷、刑事辩护等案件.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办案实践经验。始终坚持—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的合法利益。奉行为当事人提供了效果良好的法律服务,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并服务当事人。不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谈判席均展现了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随机应变的实践能力。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分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能够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获得最完善的解决方案。擅长领域:劳动工伤、婚姻继承、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损害赔偿、刑事辩护。承办的部分经典案例:劳动工伤纠纷章某某与成都某某制衣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公司长期安排章某某加班且拒绝支付加班费、并未安排章某某休年休假。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彩信了代理人的意见,认定相应加班考勤记录等证据材料由公司掌握,公司拒不提供,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最终判决公司一次性支付章某某加班费及未休年休假工资共计7万余元。高某某与四川某某建筑工程公司工伤一案,高某某下班后搭乘工友电瓶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案完结后,因公司未购买社保,高某某起诉公司支付工伤待遇。成华区人民法院采信了代理人的意见,认定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系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赔偿不抵扣交通事故赔偿,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各项工伤待遇30余万元。婚姻继承纠纷廖某某与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为结婚,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按揭了购买一套房屋,登记在杨某某一人名下。最终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采信了代理人的意见,将该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予以平均分割。袁某某与埃塞俄比亚女子涉外离婚纠纷一案,因女方早已回国,锦江区人民法院缺理审理了本案,法院采信了代理人的意见,认定双方文化差异较大、长时间分局两国,夫妻感情破裂,最终判决准予离婚。交通事故纠纷苏某某与李某某、成都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因苏某某系农村户口,被告方提出按照农村标准计算赔偿金。最终金牛区人民法院采信了代理人的意见,认定苏某某近一年工作和生活均在城镇,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苏某某的赔偿金。经济纠纷沧州某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宜宾某某天然气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一案,宜宾某某天然气有限公司认为沧州某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钢材存在不合格,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近800万元。最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采信了代理人的意见,认定宜宾某某天然气有限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质量异议,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刑事辩护侯某某涉嫌制造毒品罪一案,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采信了代理人的意见,认定侯某某为从犯,同时认定公安机关查货的大量制毒残液不计入被告人制毒总量,最终对侯某某判处有期徒刑9年。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受害人鉴定构成重伤二级。郫县人民法院采信了代理人的意见,最终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查看完整简介
执业信息
律师姓名:王可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执业律所: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
执业证号:15101*********98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信息
15人
客户好评
131人
客户采纳
一小时内
响应时间
律师解答记录查看更多
客户评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