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正律师

王德正

律师
服务地区:广西

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医疗纠纷,综合

律师简介

王德正律师,毕业于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广西律师协会金融债券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委、柳州市优秀青年律师、原某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分所主任,现执业广西同望柳州律师事务所(广西十佳律师事务所、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王德正律师执业以来,先后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德正律师现专注于刑事辩护和企业法律顾问风控管理,先后服务的顾问单位有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分行、中国银行柳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柳州分行、广西柳州帅志工贸有限公司、柳州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柳州分公司及各支公司、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柳州市信志有限公司、柳州市津润物资公司、柳州市津旭燃料有限公司、柳州市金河湾业主委员会、柳州市厚锦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广西丰之冠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王德正律师个人经办的部分已结典型案例:1、2014年,柳州(广西),代理柳州市古亭山春苑业主诉中国电信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移动基站侵权一案一、二审(胜诉),系广西首例因移动基站侵权获得法院支持的特殊案件。2、2015年,来宾(广西),代理忻城县医药公司诉忻城县新农合中心行政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胜诉),系我国自2008年实施新农合政策以来发生的全国首例行政诉讼案件。3、2015年,柳州(广西),担任磨某成等6人涉嫌抢劫罪一案二审辩护人,最终磨某成被二审法院依法减刑一年。4、2016年,柳州(广西),担任王某良等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一案辩护人,最终王某良获从轻处罚。5、2017年,百色(广西),担任姚某刚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辩护人,最终姚某刚被判处缓刑4年。6、2017年,柳州(广西),担任贾某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辩护人,最终贾某强获刑有期徒刑2年。7、2017年,柳州(广西),担任刘某松寻衅滋事罪一案辩护人,最终案件被公安机关撤销立案处理。8、2017年,柳州(广西),担任杨某旭受贿罪一案辩护人,指控涉案金额为142万元,最终法院认定受贿金额为六十万元。9、2018年,南宁(广西)担任叶某春、杨某雄、黄某强、许某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罪一案辩护人,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海洛因)合计769.19克,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10、2019年,南宁(广西),担任李某强非法持有枪支罪涉恶案件一案二审辩护人,最终被二审法院依法减刑1年。11、2019年,柳州(广西),担任莫某明、蓝某东等13人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涉恶案件一案辩护人,涉案13人仅蓝某东未被认定为涉恶成员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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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律师姓名:王德正
执业地区:广西-柳州
执业律所:广西同望(柳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执业证号:14502*********10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医疗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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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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