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万勇律师.法学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就职于九江市司法局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同年10月就职于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现为重庆憬谦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各种法律事务,董律师办理过多起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行政拆迁案;借款纠纷案以及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案。曾多次在重庆市大律师在线栏目解答疑难法律问题,其耐心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董律师一直秉承忠于法律、忠于委托人的执业理念。力求为委托人谋取最大的法律权益。
擅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征地拆迁
董万勇律师.法学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就职于九江市司法局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同年10月就职于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现为重庆憬谦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各种法律事务,董律师办理过多起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行政拆迁案;借款纠纷案以及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案。曾多次在重庆市大律师在线栏目解答疑难法律问题,其耐心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董律师一直秉承忠于法律、忠于委托人的执业理念。力求为委托人谋取最大的法律权益。
黄某与徐某借款纠纷一案2012年12月30日,黄某与徐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由黄某出借人民币66000元给徐某,用于徐某的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2月28日。该借款合同第八条约定,徐某违约将向黄某支付违约金20000元;该借款合同第九条约定,徐某违约还需承担黄某委托律师起诉的律师费用。借款合同还约定,徐某将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XX路XX号的住房一套抵押给黄某,徐某并承诺若到期不归还欠款,将该房产拍卖用于清偿该借款以及违约金。该合同到期后,徐某一直不归还借款,后委托人黄某找到我所要求代理其追究徐某的法律责任。重庆憬谦律师事务所接到该委托后,指派董万勇律师担任黄某的代理人,办理其与徐某的借款纠纷一案。本案于2013年3月4日向法院起诉,后董万勇律师偕同委托人黄某联系到被告人徐某,经过多次的积极协商,终于2013年4月10日向黄某支付了全部借款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因被告徐某提前支付了该笔借款,委托人黄某于2013年4月12日授权办案律师董万勇向法院撤诉,最终圆满解决。董万勇律师2013年4月12日
著作权纠纷一案代理意见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重庆憬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重庆XX有限公司、重庆XXX有限公司沙坪坝区XX分公司的委托,指派资云峰、董万勇律师担任其与广东X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的代理人。根据事实和法庭审理情况,现代理人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一、被告销售的产品并未侵权;1、原告于2011年6月30日在被告处购买了书包一个、文具包一个、折纸一本,同时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的该商品上的图案与原告所有的美术作品的卡通形象在主要特征上基本一致。但在庭审中,通过对比原告所有的卡通形象和被告销售的商品上面的图像明显不一致,两个图案的差距非常大,其图案上面的头发、鼻子,以及图案的右手明显不同。2、原告出示的购物小票和发票不一致,原告在被告处购买的商品小票上显示为书包、文具包和折纸,但其发票上只显示为日用品,不能证明其一致性。因此被告不构成侵权。二、被告已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广州XXXXXX设计有限公司是被告所销售的商品上的图像的合法版权代理人,具有再授权第三方生产以及销售的权利。被告所销售的商品上的图像是经广州XXXX设计有限公司授权广州市XX贸易有限公司,然后广州市XX贸易有限公司授权给重庆XX文具礼品有限公司。因此,被告销售的商品上的图像是经过合法授权的,且被告也是经过严格审查的,其销售的商品上的图像是合法合理的,因此被告不构成侵权。三、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损失,以及其无法出示公证的发票;本案在庭审中,原告未能就其所受到的损失举示任何证据。因此其是否客观存在损失,被告及其代理人不得而知。同时,原告未能出示其多份公证书所对应的公证发票,被告及其代理人有理由怀疑其公证是否真实合法??综上,原告举示的卡通形象与被告实际销售的商品上的图像具有明显的不同,且被告对其销售的商品上的图像进行了合理的审查,拥有图像代理人的合法授权,所以不构成侵权。同时,原告也未就其受到的损失举示相应的证据,未出示相应的公证费发票,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也非常不合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合议庭充分采纳代理人的代理意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重庆憬谦律师事务所资云峰、董万勇律师2013年8月10日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和经济补偿
可以拿到的。
很可能是退回补充侦查,可委托律师帮你们处理
这个需要结合其他情况来分析,可直接电话联系律师
可启动继承的法律程序
及时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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