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存律师法学学士,民商法专业领域三级律师(中级职称)、九江市婚姻家庭矛盾调处中心调解员、现为江西浔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曾为中国移动九江分公司、中粮集团九江分公司等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依托九江市婚姻家庭协会平台,在婚姻家庭纠纷的矛盾调处和诉讼方面经验丰富。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劳动仲裁、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务、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刑事辩护。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蔡志存律师法学学士,民商法专业领域三级律师(中级职称)、九江市婚姻家庭矛盾调处中心调解员、现为江西浔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曾为中国移动九江分公司、中粮集团九江分公司等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依托九江市婚姻家庭协会平台,在婚姻家庭纠纷的矛盾调处和诉讼方面经验丰富。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劳动仲裁、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务、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刑事辩护。
合同盖章要盖在落款处,一定要真实、可靠,签字必须的本人签字,当面签字,防止被别人代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既然盖章是合同成立的标志,那么,对受诉法院而言,各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盖章是人民法院判定该合同是否已经有效成立的重要证据,一般说来,某个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加盖印章,当事人将不必另行举证证明合同已经成立,由此产生的后果便是法官将不对合同是否成立进行审理,法官将基于这一法定事实直接判定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而且,法官断定是非、分清责任也将主要依据盖有印章的合同,反之,合同未盖章,法官将要对合同是否成立展开调查。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在实际签定合同时,人们往往重视盖章的作用与意义,甚至有的认为盖章比签字重要,其实这是误解。印章的使用(即盖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义人)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证明功能,不过是使用印章能够代替并可以反复代替签名,且有时具有省力之效。由于印章极易被伪造,并且印章的名义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称的印章拥有者)与实际控制者极易分离,所以,印章的证明力在本质上低于签名的证明力。我们在交易活动中应当更重视签名,因为签名与签名人之间联系的确定性要远远大于印章与印章名义人之间的联系,对方当事人只要当面签名,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其签名的效力与证明力。
生活中,无论你是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买房买车签订的买卖合同等等,虽然合同不同,条款不同,需注意的事项也不能完全相同。但是凡是签订合同,都要有一定的注意事项要牢记,下面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1、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对交易对手的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签了合同后要妥善保管实际操作过程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会因种种原因变更合同内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所以,在签订合同后,应当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相关凭据,譬如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3、买卖合同中注意定金与订金“订金”、“保证金”不等于“定金”!签订合同时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的,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务必注明“定金”字样。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4、有需要的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认为客户在与企业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或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企业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请求方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是仅仅赔偿误工费的问题。流水有用。如有需要可以带上资料见面谈
由中间人承担还款责任
你和包工人都要按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甚至伤者也会承担部分责任,具体多少由法院判决或者三方协商
建议找消防队出证明,引起火灾的原因,再决定能否赔偿
阿紫属于工伤,可以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后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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