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劳动关系协调师;曾就职深圳市百强企业多年,熟悉公司管理、经营运作以及公司相关法律事务。主办过多起金额超百万的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婚姻案件、劳动案件;诚信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
随着电子商务、电子办公的日益风行,还出现了网上订票、网上购物、网上咨询等等交易形式,而这些新型的交易形式形成的合同关系,区别于以往的书面的纸质的合同,在诉讼实践中带给我们新的问题、新的思索,电子邮件作为一种数据电文形式的存在,应用范围十分广泛,我们以此为例来分析电子邮件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的一些疑难问题。一、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证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邮件能够作为证据提交的法律依据便是源于此处。2012年8月31日最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作为一个全新的证据种类,更是表明电子数据在诉讼实践中的使用越发频繁。在没有其他传统证据的佐证下,电子邮件能否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呢?这取决于该证据是否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只要电子邮件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就应该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由此引申出对电子邮件三性的认定问题。二、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怎样才能被采信?电子邮件是把人们所要表达的意思转化为数字信号,并通过网络传输呈现在对方的电脑屏幕上,能够作为证据提供的也只是在自己电脑上的打印件,而电脑打印件又易于伪造或删改,因此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时采信的条件十分严格。除非双方当事人对电子邮件内容及收发人均无异议,接受对方当事人质证,则该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采信,这样的情况几乎没有,因为诉讼往往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对电子邮件的收发人、电子邮件内容的真实性等双方各执一词,引发争执,主要表现以下几种情况。1.对收发件人的认定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对电子邮件的收发人发生争议,在此种情况下,审查电子邮件的内容已无意义,因当事人如否认是电子邮件的收发人,实际上已经否认了电子邮件的内容。在确认电子邮件的收发件人时,首先需查清的是电子邮件的地址是否是收发件人的,其是否拥有合法的用户名、账号、密码等,每一个注册用户均对应一个电子邮件信箱,在该用户的信箱密码未被他人盗用的情况下,以该信箱收发邮件,即为信箱的拥有者。2、对电子邮件内容的认定在确定了收发件人后,就要对电子邮件的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将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提交且希望得到认定,最好是采用公证方式,由公证方对电子邮箱登陆、电子邮件打开、打印的全过程进行公证,将公证文书提交法院。另外,公安机关对于电子邮件的源文件是否经过修改也是可以鉴定的。对于公司邮箱等内部邮箱或其他不方便公证方进入的情况,可以通过证据保全,对电脑进行查封、扣押,申请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聘请专门人员对数据进行还原处理,由权威技术机关对电子证据以书证或鉴定结论形式提交。三、电子邮件到底属于哪类证据?对于电子邮件到底属于哪个种类的证据,一直存在很大争议,有认为是书证的,也有认为是视听资料的、还有说是电子数据的。个人倾向于认为电子邮件是特殊种类的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它表现为文字或者其他能表达人的思想或者意思的有形物。归根结底,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价值还是通过它的文字内容来体现。
刘某在某品牌汽车经销商处购买原装进口小汽车一辆,价值60万元,后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导航仪出现问题进行维修,无意发现该导航仪不但是中国制造,而且是在国内安装,一怒之下,将经销商告上法庭,要求经销商退还车辆及相关税费,并以经销商欺诈为由要求另外支付相当于购车款的惩罚性赔偿60万元。经销商列举了诸如货物进口证明书、进口机动车随车检验单、车主对车辆的确认单等等证据,力证车辆为进口。该车辆生产商在中国的全资公司亦出具了证明书,证明该导航仪系厂家全球采购体系内的供货商。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经销商在销售车辆时是否对车主有欺诈行为,经法院审理查明,购车合同中未约定导航为进口,车主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经销商作出了导航为进口的承诺,最终一二审均败诉。销售顾问急于成交,水平又参差不齐,在销售过程中虚假承诺、夸海口等等情况屡见不鲜,如果本案中车主有证据证明销售顾问当时明确表示了导航为进口,则可能判决结果完全不同。在客户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对经销商的销售合同以及配套使用的合同附件等,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否则无法很好的规避经营中的风险。
深人社专纪[2012]11号为应对劳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全市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8月组织召开了全市劳动合同管理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如下:一、建筑企业与非法承包、转包、分包施工人所招用的劳动者的关系问题。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建筑企业与非法承包、转包、分包施工人所招用的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建筑企业应承担连带责任。二、餐饮企业与厨房大厨所招用的劳动者的关系问题。若劳动者同时受企业管理,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则餐饮企业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完全由厨房大厨管理,不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则餐饮企业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餐饮企业应承担连带责任。三、桑拿按摩企业与只拿提成、小费劳动者的关系问题。若劳动者同时受企业管理,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则桑拿按摩企业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且不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则桑拿按摩企业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四、企业搬迁劳动关系处理问题。企业在深圳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要求经济补偿。企业搬迁至深圳行政区域外的,员工如果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五、三来一补企业升级转型劳动中劳动关系处理问题。三来一补企业升级转型后,企业如果承接了原企业的权利义务的,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以企业升级转型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六、劳务派遣劳动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问题。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经协商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七、女职工违法计划生育问题。女职工违法计划生育仍然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有关条款,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违法计划生育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章制度另有约定的除外。
建议起诉离婚,然后申请法院调取证据,个人去取证是很难的。
要搞清楚是订金还是定金,如果是订金,看合同如何约定,如无约定,应退回,如果是定金,就比较难要回来了。
无法达成协议只能起诉离婚,房子看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平分,孩子已经七岁,法院会依据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判决,并会参考孩子的意见。您需要列举孩子跟您更适合成长的证据,例如经济条件、家庭环境、教育环境等。
先补办,问公安部门如何办理。
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是否要求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还是可以直接办理离婚。 但首先要把离婚协议书写好。
一般适用的是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办结,如果适用一般程序,需要六个月,但现在法院一般会拖一些时间,这是一个审级的时间,如果要上诉,还会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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