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004年3月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4年3月-2008年1月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8年7月至今北京市清华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擅长:
申请人(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写法同上) 请求事项 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给付(写明欠款数量)。 事实与理由 (写明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特依《民事诉讼法》第189 条的规定,申请贵院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给付(写明欠款数量)。请予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书证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