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颖律师,浙江宁波人,毕业于浙江大学,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办理过诸多婚姻继承、劳动工伤、交通事故、房产纠纷、企业债务等案件,在诉讼代理及调解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朱丽颖律师奉行“专业、尽职、诚信”的理念,重视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与客户的每一个接触点上都强调让客户体会到高质量的专业水准和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擅长处理合同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等损害赔偿,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因工作繁忙,恐无法及时答复网上咨询。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朱丽颖律师,浙江宁波人,毕业于浙江大学,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办理过诸多婚姻继承、劳动工伤、交通事故、房产纠纷、企业债务等案件,在诉讼代理及调解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朱丽颖律师奉行“专业、尽职、诚信”的理念,重视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与客户的每一个接触点上都强调让客户体会到高质量的专业水准和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擅长处理合同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等损害赔偿,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因工作繁忙,恐无法及时答复网上咨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另一方起诉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5)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8)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男方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从审判实践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看,“确有必要”的情况,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怀孕(不包括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导致怀孕)的情况。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就应受理。二、原告不得提起离婚的情形:被判决不准离婚(或申请撤诉、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发文单位:公安部发布日期:2004-11-19执行日期:2004-11-1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评定。2总则2.1目的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确定提供评定依据。2.2鉴定原则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2.3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职称以上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workingtimelossofpersonalinjuryvictims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3.2临床治疗clinicaltreatment指在医院、诊所进行的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疗。class=tableline>4头部损伤4.1头皮血肿4.1.1头皮下血肿10日~15日4.1.2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小,经加压包扎即可吸收自愈15日~30日4.1.3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大,需穿刺抽血和加压包扎者25日~60日4.2头皮裂伤4.2.1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累计长度≤8cm30日4.2.2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长度>8cm45日~60日4.3头皮撕脱伤4.3.1撕脱面积≤20平方厘米60日~90日4.3.2撕脱面积>20平方厘米,不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90日~120日4.3.2撕脱面积>20平方厘米,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90日~120日4.4头皮缺损4.4.1头皮缺损≤10平方厘米30日~60日4.4.2头皮缺损>10平方厘米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4.5颅盖骨骨折4.5.1颅盖骨线状骨折30日~60日4.5.2颅盖骨凹陷骨折/多发粉碎骨折4.5.2.1不需手术整复者90日4.5.2.2需手术整复者120日4.6颅底骨折4.6.1颅底骨折,无脑脊液漏和神经损伤60日4.6.2颅底骨折,有脑脊液漏,未经手术自愈者90日4.6.3颅底骨折,有脑脊液漏和神经损伤,需手术者120日4.7闭合型颅脑损伤4.7.1轻型4.7.1.1损伤当时无意识障碍,有主诉症状,但神经系统检查无客观体征30日4.7.1.2损伤当时有意识障碍,伴有逆行性遗忘,无颅骨骨折,无神经系统定位体征,但有主诉症状60日4.7.1.3损伤致颅骨骨折,神经系统检查无定位体征,头颅CT无脑实质损害,但有主诉症状,脑电图有轻度异常90日4.7.2中型90日~180日4.7.3重型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4.7.4严重型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4.8开放型颅脑损伤4.8.1开放型颅脑损伤不伴有神经系统体征者30日~90日4.8.2开放型颅脑损伤伴有神经系统体征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4.9颅脑损伤并发症及后遗症4.9.1颅骨缺损,需行颅骨修补术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4.9.2颅脑损伤出现癫痫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4.9.3外伤性智力损伤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4.9.4外伤性颈内动脉海绵窦炎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4.9.5化脓性头皮感染及颅骨骨髓炎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4.9.6化脓性脑膜炎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4.9.7脑脓肿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4.9.8颅脑损伤后功能性障碍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5面部损伤5.1眼部损伤5.1.1眼睑损伤5.1.1.1眼睑血肿15日5.1.1.2眼睑裂伤,不伴有其他症状20日~30日5.1.1.3眼睑裂伤致眼睑闭合不全,上睑下垂30日5.1.1.4眼睑损伤致或眼睑内、外翻需行手术治疗90日5.1.2眼肌损伤(包括直接损伤或外伤引起的眼肌麻痹)30日5.1.3泪器损伤5.1.3.1泪小管、泪囊、泪腺损伤30日~45日5.1.3.2鼻泪管损伤,无手术指征者30日~45日5.1.3.3鼻泪管损伤,有手术指征者根据临床治疗情况而定5.1.4结膜损伤5.1.4.1出血或充血,能自行吸收者15日~30日5.1.4.2后遗睑球粘连伴眼球运动障碍45日~60日5.1.5角膜损伤5.1.5.1角膜损伤无后遗症10日~15日5.1.5.2角膜损伤伴严重后遗症需行角膜移植术60日~90日5.1.5.3角膜损伤伴严重后遗症根据临床治疗情况而定5.1.6虹膜睫状体损伤5.1.6.1伤性虹膜睫状体炎30日~60日5.1.6.2瞳孔永久性散大;虹膜根部离断30日~60日5.1.6.3前房出血30日~60日5.1.6.4前房出血致角膜血染需行角膜移植术60日~90日5.1.6.5睫状体脱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而定5.1.7巩膜裂伤5.1.7.1单纯巩膜裂伤45日~60日5.1.7.2角巩膜裂伤,伴眼内容物脱出120日5.1.8状体损伤5.1.8.1晶状体脱位60日~90日5.1.8.2外伤性白内障120日5.1.9玻璃体出血或需行玻璃体切割术120日5.1.10眼底损伤5.1.10.1视网膜震荡、出血30日5.1.10.2视网膜脱离或脉络膜脱离根据临床治疗情况而定5.1.10.3黄斑裂孔30日~60日5.1.10.4外伤性视网膜病变90日5.1.11视神经损伤90日5.1.12眼球摘除30日~45日5.1.13外伤性青光眼30日~180日5.1.14交感性眼炎、化脓性眼内炎90日~180日5.1.15眼球后血肿60日5.1.16眼球内异物或眼眶内异物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5.1.17眶壁骨折5.1.17.1不需手术治疗的90日5.1.17.2需手术治疗的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5.2耳部损伤5.2.1耳廓损伤5.2.1.1耳廓钝挫伤致耳廓血肿15日~20日5.2.1.2耳廓撕裂伤、耳廓切割伤15日~30日5.2.1.3耳廓部分缺损或全部离断15日~30日5.2.1.4化脓性耳廓软骨膜炎45日~60日5.2.2外耳道损伤5.2.2.1单纯性外耳道损伤30日5.2.2.2外耳道损伤合并乳突损伤或下颌骨损伤90日5.2.3鼓膜穿孔5.2.3.1鼓膜穿孔可自愈的15日~30日5.2.3.2鼓膜穿孔需行修补术的30日~60日5.2.4听骨链损伤5.2.4.1听骨脱位、骨折60日5.2.4.2听骨链断裂需行手术治疗的90日~120日5.2.5内耳损伤5.2.5.1迷路震荡90日5.2.5.2内耳窗膜破裂90日~120日5.3鼻部损伤5.3.1鼻部皮肤裂伤、鼻翼缺损15日~30日5.3.2鼻骨骨折5.3.2.1鼻骨线状骨折30日5.3.2.2鼻骨粉碎性骨折需行手术治疗的60日5.3.3鼻窦损伤90日5.4颌面部损伤、口腔损伤5.4.1颌面部皮肤擦伤、挫伤15日~20日5.4.2颌面部皮肤裂伤5.4.2.1创口长度累计≤3.5cm15日~30日5.4.2.2创口长度累计>3.5cm20日~45日5.4.2.3颌面部穿通伤30日~45日5.4.3上、下颌骨骨折5.4.3.1单纯性线状骨折60日~90日5.4.3.2粉碎性骨折120日5.4.4颧骨、颧弓骨折5.4.4.1单纯性线状骨折60日5.4.4.2粉碎性骨折120日5.4.5牙槽骨骨折60日5.4.6牙齿损伤5.4.6.1牙齿脱落或折断30日~45日5.4.6.2需复位固定的90日5.4.7颞颌关节损伤60日~90日5.4.8舌损伤45日5.4.9腮腺损伤90日5.4.10面神经损伤120日5.4.11三叉神经损伤120日6颈部损伤6.1颈部皮肤裂伤15日6.2咽部损伤30日6.3喉损伤6.3.1喉挫伤不伴有软骨骨折15日6.3.2喉切割伤30日~60日6.3.3喉损伤伴有软骨骨折90日6.3.4喉烫伤或烧灼伤90日6.4食管、气管损伤6.4.1挫伤60日6.4.2裂伤120日6.4.3烧灼伤120日6.5甲状腺损伤6.5.1甲状腺功能轻度损伤60日6.5.2甲状腺功能中度损伤120日6.5.3甲状腺功能重度损伤180日6.5.4伴有喉返神经损伤180日6.6甲状旁腺损伤6.6.1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伤60日6.6.2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伤120日6.6.3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伤180日7胸部损伤7.1胸部软组织损伤7.1.1皮肤擦、挫伤10日~15日7.1.2皮肤裂伤长度≤20cm15日~30日7.1.3皮肤裂伤长度>20cm30日~40日7.1.4胸壁异物存留60日7.2肋骨骨折7.2.1一处骨折30日~40日7.2.2多根、多处骨折90日7.3胸骨骨折7.4气胸7.4.1小量(肺压缩三分之一以下)15日~30日7.4.2中量(肺压缩三分之二以下)30日~40日7.4.3大量(肺压缩三分之二以上)60日7.5血胸7.5.1小量(胸腔积血500mL以下)30日~40日7.5.2中量(胸腔积500mL~1500mL)60日~70日7.5.3大量(胸腔积1500mL以上)90日~100日7.6肺损伤7.6.1肺挫伤30日~45日7.6.2肺裂伤行肺修补术70日7.6.3肺叶切除90日7.6.4一侧全肺切除120日7.6.5肺爆震伤70日7.6.6肺内异物存留或肺内异物摘除术后70日7.7食管损伤90日7.8气管、支气管损伤7.8.1气管、支气管损伤经保守治疗恢复60日7.8.2气管、支气管损伤需手术治疗的90日7.9心脏损伤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7.10胸内大血管损伤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7.11胸导管损伤70日~90日7.12纵膈气肿、纵膈脓肿、纵膈炎90日7.13膈肌损伤7.13.1外伤性膈疝120日7.13.2膈肌破裂90日~120日7.14乳房损伤30日~40日7.15外伤性窒息60日~90日7.16长管状骨折,致成肺脂肪栓塞综合症90日7.17胸部损伤致脓胸或肺脓肿90日~120日8腹部损伤8.1腹部软组织损伤8.1.1皮肤擦、挫伤15日~30日8.1.2皮肤裂伤长度≤20cm15日~30日8.1.3皮肤裂伤长度>20cm30日~60日8.1.4胸壁异物存留60日8.1.5腹部穿通伤行剖腹探查术未见脏器损伤60日8.2肝脏损伤8.2.1经保守治疗60日8.2.2需行修补术一侧或部分切除90日8.3脾损伤8.3.1经保守治疗60日8.3.2行部分切除或全脾摘除术90日8.3.3延迟性脾破裂120日8.4胰腺损伤8.4.1胰腺挫伤60日~90日8.4.2行胰腺修补术90日~180日8.4.3行胰腺部分切除术或全胰腺切除术100日~180日8.4.4胰腺假性囊肿90日~180日8.5肾损伤8.5.1挫伤30日8.5.2破裂90日8.6胃、肠、胆等空腔脏器损伤8.6.1对空腔脏器损伤行修补术60日8.6.2对空腔脏器损伤行部分切除术90日8.7输尿管、膀胱损伤8.7.1输尿管、膀胱损伤90日8.7.2尿道损伤若遗有尿道狭窄需手术或外科成形者180日8.8输卵管、卵巢、子宫损伤90日8.9腹膜后血肿90日9脊柱、骨盆部损伤9.1脊柱骨折120日9.2椎间关节脱位60日9.3外伤性椎间盘突出120日9.4脊髓损伤9.4.1脊髓震荡60日9.4.2脊髓挫伤、脊髓压迫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9.5骨盆骨折9.5.1骨盆稳定型骨折90日~120日9.5.2骨盆不稳定型骨折120日~180日9.5.3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遗有尿道狭窄,不需手术修复180日9.5.4骨盆骨折合并尿道完全性损伤,需手术治疗270日9.6阴茎损伤9.6.1挫伤30日9.6.2脱位60日9.6.3断裂或缺损90日9.7阴囊损伤9.7.1阴囊血肿、鞘膜积血60日9.7.2阴囊撕裂伤60日9.8睾丸损伤9.8.1睾丸挫伤或脱位60日9.8.2一侧睾丸切除90日9.9女性外阴裂伤、缺损60日9.10阴道损伤60日9.11外伤性流产、早产60日10肢体损伤10.1肢体软组织损伤10.1.1皮肤擦、挫伤15日10.1.2皮肤裂伤长度≤20cm15日10.1.3皮肤裂伤长度>20cm30日10.2骨折10.2.1锁骨骨折70日10.2.2肱骨外科颈骨折70日10.2.3肩胛骨骨折60日10.2.4肱骨干骨折90日10.2.5肱骨髁上骨折90日10.2.6尺骨鹰嘴骨折90日10.2.7尺骨干或桡骨干单骨折90日10.2.8尺桡骨双骨折120日10.2.9桡骨远端骨折90日10.2.10指、掌骨骨折70日10.2.11腕骨骨折130日10.2.12股骨颈骨折270日~365日10.2.13股骨粗隆间骨折180日~270日10.2.14股骨干骨折120日10.2.15髌骨骨折120日10.2.16胫腓骨骨折120日10.2.17踝部骨折120日10.2.18舟、楔骨骨折120日10.2.19跟、距骨骨折140日10.2.20跖趾骨骨折90日10.3关节脱位60日10.4关节韧带损伤70日10.5主要肌腱断裂60日10.6肢体离断90日10.7断肢(指、趾)再植术后根据临床治疗恢复情况确定10.8周围神经损伤10.8.1臂丛神经损伤180日~365日10.8.2尺神经损伤180日~365日10.8.3桡神经损伤180日~365日10.8.4中神经损伤180日~365日10.8.5胫神经损伤180日~365日10.8.6腓总神经损伤180日~365日10.8.7腓总神经的主要分支损伤180日~365日10.8.8坐骨神经损伤180日~365日10.8.9股神经损伤180日~365日10.8.10腋神经损伤180日~365日10.8.11肌皮神经损伤180日~365日10.9四肢主要血管损伤10.9.1四肢主要血管损伤30日~45日10.9.2肢主要血管损伤伴有严重感染或肢端出现缺血症状、体征或肢端坏死90日~120日11其他损伤11.1烧烫伤11.1.1轻度30日~45日11.1.2中度70日11.1.3重度120日11.1.4特重度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11.2冻伤11.2.1局部冻伤Ⅰ度15日Ⅱ度30日Ⅲ度60日Ⅳ度140日11.2.2全身冻伤根据临床治疗恢复情况确定11.3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损伤参照有关条款11.4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感染性休克70日11.5损伤致异物存留在脑、心等重要器官内90日11.6皮下软组织出血达全身体表面积的30%以上90日11.7损伤引起挤压综合征90日附录A(规范性附录)损伤分级的依据A.1颅脑损伤的分级A.1.1轻型颅脑损伤:无颅骨骨折,昏迷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有轻度头痛、头晕等症状。神经系统检查和脑脊液检查均正常。A.1.2中型颅脑损伤:相当于轻的脑挫裂伤,有或无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无脑受压征象。昏迷时间不超过12小时,有轻度神经系统病理体征,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均有轻度改变。A.1.3重型颅脑损伤:相当于广泛的脑挫裂伤,脑干损伤或急性颅内血肿,深昏迷在12小时以上。有明显的神经系统病理体征,如瘫痪、脑疝综合征、去大脑强直等,有明显的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变化。A.1.4严重型颅脑损伤:伤后立即出现深昏迷,去大脑强直或伴有其他脏器损伤、休克等。迅速出现脑疝、双瞳孔散大、生命体征严重紊乱等,甚至出现呼吸停止。A.2烧烫伤程度分级A.2.1成人烧烫伤程度划分A.2.1.1轻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10%,Ⅲ度烧烫伤面积≤5%。A.2.1.2中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10%~30%,Ⅲ度烧烫伤面积5%~10%。A.2.1.3重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31%~50%,Ⅲ度烧烫伤面积11%~20%。A.2.1.4特重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50%,Ⅲ度烧烫伤面积>20%。A.2.2小儿烧烫伤程度划分A.2.2.1轻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10%,无Ⅲ度烧烫伤。A.2.2.2中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10%~29%,Ⅲ度烧烫伤面积≤5%。A.2.2.3重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30%~49%,Ⅲ度烧烫伤面积5%~14%。A.2.2.4特重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15%,Ⅲ度烧烫伤面积>15%。A.3甲状腺功能低下程度分级A.3.1轻度a)临床症状较轻;b)B.M.R-20%~-10%;c)吸碘率15%~20%(24h);d)参考T3、T4检查和甲状腺同位素扫描。A.3.2中度a)临床症状较重;b)B.M.R-30%~-20%;c)吸碘率10%~15%(24h);d)参考T3、T4检查和甲状腺同位素扫描。A.3.3重度a)临床症状严重;b)B.M.R<-30%;c)吸碘率<10%(24h);d)参考T3、T4检查和甲状腺同位素扫描。A.4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程度分级A.4.1轻度:空腹血钙(7~8)mg%;A.4.2中度:空腹血钙(6~7)mg%;A.4.3重度:空腹血钙<6mg%。附录B(规范性附录)使用标准的说明B.1二处(种)以上损伤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不能简单相加,一般应以较长的损伤情况确定。B.2本标准未明确的人体组织、器官损伤的误工损失日,可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B.3损伤后经治疗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内未愈仍需继续治疗的,可酌情适当延长误工损失日,但应有鉴定人员意见。B.4对损伤后经治疗未达到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既已治愈的,应按实际治疗天数计算。B.5原发性损伤伴合并症或需二期治疗的根据临床治疗恢复情况确定。B.6“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是指由于原发损伤较重,受害人的伤情预后变化很大,或者出现严重感染、并发症、合并症等情况,不能单纯根据损伤就能确定预后恢复的情况,需要结合临床治疗情况明确。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应掌握以下原则:a)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的原则;b)应考虑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等情况;c)应考虑受害人是否存在潜在性疾病或个体差异的情况;d)摈弃主观武断,深入科学分析的原则。参考文献[1]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2]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3]世界卫生组织,北京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分类合作中心译,国际疾病分类(1975年修订本),第一卷,第一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人体损伤医疗时限参考标准[5]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体损伤医疗时限参考标准[6]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人体损伤医疗时限参考意见[7]裘法祖:《外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8]薛庆澄:《神经外科学》,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您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3]》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向发包给吴坤红的施工单位反映拖欠工资的情况,若协商未果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证明人非担保人,证明人无义务替借款人向您归还借款。
交通事故认定你承担非主要责任,那么你可以依法申请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