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剑凡律师,现任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栏目公益律师,福建省东方知识产权研究院专家团专家。武剑凡律师具有多年的法学专业教育背景,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案件,专业能力强,有丰富的案件处理技巧和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坚信法律的威严,希望能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武剑凡律师,现任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栏目公益律师,福建省东方知识产权研究院专家团专家。武剑凡律师具有多年的法学专业教育背景,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案件,专业能力强,有丰富的案件处理技巧和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坚信法律的威严,希望能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小股东想退股有哪些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手上股份的持有多少直接影响表决的结果,有不少小股东就着急了,因为持股少,开会表决时我的意见总是被否决,那么小股东可以怎么退股呢?我们先要理清这三重关系: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资本在公司存在及营运的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对公司而言,它是公司获取独立人格的重要条件,也是公司得以营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对股东而言,它是股东出资、享有相应权益的体现,也是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物质基础;对债权人而言,它是公司债务的担保,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保障。《公司法》第3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不等于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转股、回购、减资三种方式退出公司,此外,还可以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清算程序结束后分配公司剩余财产,也算是退出公司的一种途径。下面介绍四种方式,小股东可退股的方式:(一)股权转让有限公司虽然具有资合性,但因股东人数较少,相互之间均有一定了解,因此也具有人合性,为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公司正常营运的需要,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但相对而言,股权转让仍然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其他股东,可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第三方,就需自己购买,所以,只要能找到交易对手,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问题是,现实里经常有股东出让股权,但找不到下家。(二)股权回购股东在条件成就时,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所持有的股权,但《公司法》设定的条件现实里很难出现,我们来看看第7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可见,股东要退出公司,必须符合上述这些法定情形之一,而这些情形在公司存续期间一般很难出现。需要指出的是,允许股东通过股权回购的方式退出公司,实际上是一种减资行为,因此,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的行使应当受到公司减资制度的约束。(三)减资公司的资本不得随意减少,但并不是绝对不可改变。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实现股东的退出,实际上是公司回购了股东的出资,也即公司以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退出的目的。《公司法》第177条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做出了强行性规定,公司减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担保事宜,公告等,周期比较长。可见,减资也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四)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第180条,有章程规定的公司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因行政命令而解散。公司一经解散,实际上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当然,解散后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程序比较复杂、冗长。此外,《公司法》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司法解释二第1条对此做了进一步明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出现公司僵局时,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82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具体情形有: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当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基于公司永久存续性特征,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在公司股东或董事出现僵局时,只要尚有其他途径能够解决矛盾,就会尽可能通过股东离散而非公司解散的方式来解决股东之间的矛盾。所以,最好的做法是未雨绸缪,选择适合的合作伙伴,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
网友提问:请问立案的条件是什么?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有犯罪事实存在。②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
核心内容:公司解散时如何进行清算?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的必须步骤。公司清算首先要成立清算组,而成立清算组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情况,一是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为清算人的法定情形;二是清算组成员的组成;成立了清算组之后应该明确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权利义务的规定,应该依法进行清算;最后是清算工作中的程序。一、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二)清算组成员的组成(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二、清算组的职权(一)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履行的义务(1)清算组在公司清算期间代表公司进行一系列民事活动,全权处理公司经济事务和民事诉讼活动。(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3)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清算工作程序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1)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人员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经全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3、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上述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还款。
你好,可以上民政局调结婚证明。
可以上法院起诉离婚。
一般判一人抚养一个。
可以约谈律师
可以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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