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瑜,南京市钟山公证处公证员,曾荣获南京市优秀公证员称号。法学本科,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自从事公证工作起,承办大量民事类、经济类、证据保全类公证,积累了丰富的办证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擅长办理证据保全类(网络保全、购物保全)、民事类(遗嘱、继承、委托、民间协议)、公司类(股权转让、转投资)、等各类公证。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
公证炒房“擦边球”不好打记者了解到,仅今年上半年,思明区法院就受理因为公证炒房引发的官司近百起,不少公证炒房者遭遇纠纷,损失不小。“只要投资者将全额房款付给卖家,双方到公证处进行登记,投资者就会得到一份‘全权委托代理公证书’,有权将房子再卖出去。”一名房产中介透露,整个过程并不用到房管部门进行过户登记,“你的名字并不会出现在房管局的系统上,限购的制约根本不存在,你爱买几套就买几套,赚了差价后,再把房子转出去。”由于是通过公证进行的交易,炒房者并不用支付过户费,也无须缴纳契税。有了这种“新招数”,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对于已变身为“中间人”的公证炒房者来说,几乎成为一纸空谈。这样的房产交易,似乎将炒房“游离”于限购调控之外。事情真的有这么简单吗?案例1:一房三卖,公证买房惹官司张先生原本想通过公证炒房牟利,不料通过公证买来的房子,被原房主悄悄地卖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去年年底,张先生打算将公证买来的一套房产卖掉,经过房产中介找到买家黄女士,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书》,并收到部分购房款。张先生去银行办理解押,却发现按揭款已经被人提前还清,自己的房子早就过户给了一个姓郑的人。原来,张先生这套房子是前年从徐某手中买的,当时徐某到公证处公证了一份《委托书》,委托权限里约定,张先生有权代办房产出售手续,但徐某很快又把房子卖给另一位购房人,并办理产权过户。因为交不出房子,张先生被黄女士告上了法庭。近日,二审厦门中院经审理认为,张先生是接受徐某的公证委托出卖这套房产的,是代理行为,其行为也应该由徐某承担责任,终审判决要求徐某向黄女士退还购房款59万元及合同违约金4万元,但张先生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例2:委托代理,房产被高价转卖2011年4月底的一天,刘女士与简小姐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出售一套小户型住房,成交价为43万元。收到购房款后,刘女士到公证处公证了一份《委托书》,授权简小姐代为办理该房屋的出租、出售、过户等手续。公证完之后,刘女士把房屋及产权证交给简小姐,但是双方并没有约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具体日期。两个月后,简小姐将刚买到的房子以54万元高价转手。刘女士听说后,就到公证处办理了一份《终止委托声明》,要求终止简小姐对该房屋的代理权,要求简小姐办理过户手续。但是,简小姐只想转卖,不愿过户,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打起了官司。近日,思明区法院判决解除了双方的《房产买卖协议》。法官认为,刘女士单方终止委托公证的行为属于违约,应返还双倍定金和全部购房款。简小姐需将住宅及室内装修等原样返还给刘女士。说法:公证交易房产风险大“公证交易房产,买卖双方都要承担极大的风险。”市中级人民法院黄培芳法官说,一房两卖甚至多卖,是公证交易中最大的隐患。一旦购房人一房两卖,拿到钱后“人间蒸发”,或者挥霍一空,那么,卖方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需要和购房人共同承担被骗者的损失。
公证“单方交船”挽回8000多万一艘1350吨的巨型货轮,总造价高达3000多万美元,但船造好了,买船的企业因遭遇经济危机不肯接收。而江苏这家造船企业已垫资了400多万美金,全部是银行贷款,每天要付给银行的利息就有人民币十几万元,让造船企业叫苦不迭。去年3月的一天,南京公证处接到了江苏一家造船企业打来的咨询电话,询问南京公证处能否帮他们办理船舶交接仪式的现场监督公证。在接到电话后,公证处公证员觉得很奇怪,船舶交接仪式有必要办理公证吗?双方到场签署交接船文件,对相关资料和实物进行交接不就可以了嘛。而造船企业的咨询人告诉南京公证处的公证员,需要对船舶交接仪式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因为这个交接仪式上,没有买方,只有他们卖方企业;而办理这个公证的,就是为了督促买方企业赶紧把船的尾款付清,把船接走……在得知造船企业的困境后,经公证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多次讨论研究,认为这种情况符合公证的受理范围,但不是船舶交接仪式过程的现场监督公证,而是证明货船现状的证据保全公证,保全方式就采用拍照和摄像的方式。而有了这份公证书,造船企业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工作已经圆满完成,而对方不接收船只,就属于违约行为。确定了公证方式,公证员立即和造船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对交船当天如何取证、拍摄重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委派公证员配合当事人办理上述公证。2011年5月底,在公证员的陪同下,造船企业的相关人员来到了造船码头,一同登上了这艘已经建造好的大型货船,参加了交接船签字仪式,并对全过程进行了拍照和摄像。仪式举行的第二天,公证员制作出公证书。有了这份公证书,造船企业就有了让对方收船的证据。在拿到南京公证处办理的证据保全公证书后,江苏这家造船企业正式告知买方已对单方船舶交接过程进行了公证并将公证书的扫描件发给买方公司。很快,这家德国公司为了避免合同纠纷,就付清了尾款,接手了新船。有了这一次的经验,江苏的造船企业采取了同样的方式,剩下三艘货船也最终都圆满地进行了交接并收回了尾款,没有被买方拖延时间,4条船共为企业挽回了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
夫妻防对方变心要做“忠贞协议”公证被拒为防止婚变,日前,哈尔滨市一对夫妻来到哈尔滨公证处咨询,要求为其婚姻协议进行“不得背叛,否则背叛方将净身出户”的公证。公证员以“法律没有依据为无形的道德问题作公证”为由婉拒。据介绍,近日哈尔滨公证处接待了一对前来咨询的中年夫妻。二人欲办理一份协议书,内容包括:“夫妻二人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不得背叛对方,否则背叛一方离婚后将净身出户,夫妻双方的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据夫妻二人讲,两人刚结婚时生活很困难,后来靠做小生意逐渐发了财。可是,有钱后“患难夫妻”却有了新的顾虑,担心人有钱后容易变心。由于两人名下都有生意,于是夫妻俩共同咨询过律师后为其进行了以上内容的代书,二人拿着这份“忠贞协议”到了公证处。然而,公证员在答复时表示,这份协议中公证处可以根据《婚姻法》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将协议中“各自名下的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进行公证;但是,协议中涉及到的“忠贞问题”,如“不得背叛”等内容,哈尔滨市公证部门目前无法办理。据了解,近年来到公证处进行咨询和申请“忠贞”公证的当事人逐渐增多,且申请人多以女性为主。但是,公证事项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而现在的法律还没有相关依据可为无形的“道德问题”作公证;同时,“背叛”这一情感问题难以明确衡量,将一个存在诸多不确定的条款进行公证有违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理念。因此,哈尔滨市公证部门目前对此类申请均予以婉拒,如有不道德行为,夫妻可提出离婚,并以谁存在过错为由,要求赔偿。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今日起将正式实施。新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对此,很多人满心期待,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新法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遣乱象,但要实现同工同酬,在实际中操作起来很难,仍然“任重道远”。新法明确规定“同工同酬”目前,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所谓劳务派遣,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实际操作中,部分单位将派遣用工当长期员工使用,但派遣员工与本企业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社保缴费基数差别大,劳务派遣已经“变味”,损害了被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这一现象引发社会关注,而二元用工体制下“按身份分配”的现象也被炮轰了多年,却至今未见改变。针对这一不合理现象,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根据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全国被派遣劳动者人数2011年达到约3700万人,占到国内职工总数的13.1%。其中,国企和政府机构中雇有大量劳务派遣人员。越是公众眼中的“好单位”,越是要讲编制的“铁饭碗”,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待遇差别越大。至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是否拯救了“临时工”,专家指出,《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跟大众习惯称的临时工不完全一样,劳务派遣工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工同酬既是前提也是必须。公众对同工同酬满怀期待的同时,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究竟能否确保同工同酬的实现,很多人心里都没有底。有分析人士指出,新《劳动合同法》中对同工同酬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起来有难度。“同工”这一概念,这可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在一个单位,同工者才有可比性,但一般劳务派遣工大多只提供一些临时性岗位,缺乏可比性。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实现同工同酬必将任重而道远。提高门槛规范劳务派遣乱象为逃避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用工单位自己面试招聘员工,却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发,“假派遣、真用工”现象突出。有专家指出,此前,成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只需要50万元的资本,而且不需要任何行政许可。这导致了很多劳务派遣企业借资注册,拿到营业执照后就将资本抽回,而工商部门又往往对这类企业疏于管理,一旦发生劳动纠纷,这些空壳公司经常“携款私逃”,很难被追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对此,新《劳动合同法》大大拉高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门槛,并且赋予人力社保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有专家表示,新法将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遣乱象。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同时,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也相应提高,其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此外,新法还界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实施;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为加强监管力度,新《劳动合同法》加重了对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还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引起派遣工失业等副作用专家指出,很多用人单位之所以喜欢使用劳务派遣工,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风险、降低用工成本。而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恰恰杜绝了这一点,实际上是在鼓励企业走长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环境。但如果劳务派遣工要求拿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工资,企业的用人成本肯定会增加。据媒体报道,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已开始动作,纷纷与用工单位一起寻求解决方案。此外,面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对于劳务派遣用工严格比例限制,企业已有三种应对方法:转正、转外包、辞退。分析人士指出,国企、事业单位没有编制可以转正,并且一旦转正,国企将大大增加管理成本,转外包对某些单位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最终大量派遣员工会转为外包公司员工。有专家表示,现在对于如何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法律没有规定,理论界也没有一致标准,一旦劳动者要维权将会更加艰难。另外,有专家指出,法律规定很好,但实际效果很难说,可能会有一些副作用,比如可能会引起一些劳务派遣工失业。同时,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必然会引发一些新的用工矛盾纠纷,不排除会产生一些法律诉讼。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后,全国各地的劳动纠纷和仲裁案件出现“井喷”。如今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是否会造成临时用工人员劳务纠纷案件“井喷”现象也引起部分人士的担忧。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为孩子购买一处学区房,让孩子接受好的学习教育是每个父母的心愿,可是有一位母亲在购买学区房时却遇到了难题。小汤今年6岁,父亲汤某因贩毒被判无期徒刑,在广东省阳江监狱服刑。小汤2岁时,母亲李某以他的名义在南京郊区购买了一处房产。现小汤面临上小学,李某为让儿子上个好些的学校,打算将郊区的房子卖掉,在市内购一处学区房。然而,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遇到了麻烦,因为小汤没有成年,在办理出售房产手续时,需提供父母的承诺书公证。可是,汤某正在广东监狱服刑,不可能到南京来办理公证。此事可急坏了李某,因为已与买房人签订了卖房协议,如不按时办理产权变更,将要承担一大笔违约金。李某电话联系了广东数家公证处,可广东的公证处均以广东没有这种售房政策为由,拒绝受理。之后,李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了南京市钟山公证处,这一天刚好是公证员郭庆值班,在得知李某的情况后,同样是为人母亲的她非常同情,决定优先安排为其办理公证。当天公证员就携带了一名女助理随同李某赶往广东。次日,在与监狱狱证科的警察交流了情况后,狱证科的警察将千里迢迢赶到阳江监狱的公证员们带到会见室。待汤某穿着囚衣出现在公证员面前时,李某的眼睛湿润了,因路途遥远,他们已数年没有相见了。与汤某沟通情况后,汤某得知此行是为了儿子能上个好学校,他流下了感激的眼泪,当即表示要好好接受改造,端正改造态度,不能辜负大家及管教对他的帮助。狱证科的警察告诉公证员,依据规定,非会见日是不能会见的,但是因为感受了南京公证员不辞劳苦的精神,这才破例的,希望这也能对犯人的改造有促进作用。回到南京,拿到公证书的李某万般感激公证员,将一个厚厚的红包塞给公证员,可公证员当即拒绝了,并一再强调这是自己的本职工作。
2013年6月15日,钟山公证党支部处积极响应南京市公证党总支的号召,前往玄武区富贵山太平门社区慰问困难群众。当天上午,我处党支部委派郭庆、马成两位同志前往太平门社区邻里中心慰问困难群众。两位同志现场听取了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内困难群众情况的介绍,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走访了两户困难群众,详细询问了困难群众的工作生活情况,鼓励他们积极面对困难,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同时送上慰问金。我处党支部认为这一活动非常有意义,将公证切实贴近群众,体现了党对群众的关怀,要把这一活动长期开展下去。
你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先让你父亲继承后再给你
父母、配偶、子女平等享有继承权
公证处可以办遗嘱公证,费用450,需提前预约,不另收遗嘱代写费用
按照目前的规定,应该是不允许的,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您可以先去房产部门咨询
因为房改办的政策问题,具体的操作必须符合房改办的政策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的操作方法得看你家的具体情况,留言很难说的清楚
如果他们是合法夫妻,她确实是有继承权的
用户评价:最好的答案在這!!! 可惜我自己沒看到最後的結論,已經從中山白跑一趟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