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伟华律师

邢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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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继承,征地拆迁,综合

因恋爱导致的债权债务纠纷

来源:邢伟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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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史某打电话与我联系,说有一案件想请我帮助.史某与马某原为恋爱关系,后史某认为双方性格不合,提出了分手,马某百般纠缠,每天都打电话和短信骚扰,这种状态持续了两个多朋,最后胁迫史某写下了二十万的借条,现在因为马某认为双方和好无望,故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史某还款.
      在庭审过程中,对方主张因双方为恋爱期间,向马某借了二十万,所以现在要求返还 .我们作为被告主张该借条并非真实存在,只是被胁迫写下,主要有几个意思,一,原告没有相应的支付凭证,二,在债务形成之前双方已经分手,近两个月来拒绝对方来电数百次,三,借条形成时间在半夜,形成时间不合理 .四,原告刚工作不久,自己没有经济能力,没有能力借款二十万的能力 .
    法院经过相应的审理之后,最终采信了被告的主张,认为原告虽有借条,但并不能证明确实存在实际钱款.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邢律师点评: 邢律师认为民间借贷发生的纠纷比较常见,而形成借贷的原因却形形色色,现在的当事人包括其中有一部分律师,都有个误区只要手中有了借条基本上就万无一失了,其实不然,也许一般的当事人也许作为债务人确实会比较的被动,但作为有经验的律师,往往会从借条背后的一些问题上作文章 ,从而找到借条形成中的破绽,最终影响到审判的结果.
     邢律师之所以要写下此案例,也要提醒有关当事人真实存在借贷关系,订立协议时一定要严密,而被迫写下借条的当事人们也不要失去信心,坚持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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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邢伟华
  • 执业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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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305室(徐家汇近东方商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