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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人继承拆迁款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

作者:靳双权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14 浏览量:0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一、原告诉称

原告马三军诉称:原告与被告马羊系父子,与被告马二军、马三军、马四军系亲兄弟。301号房产系马羊其亡妻的夫妻共同财产。涉案房屋拆迁所得全部补偿款由被告马羊与马四军保管。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分割该笔拆迁补偿款,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被告辩称

被告马羊辩称:涉案房屋系我个人财产,并未夫妻共同财产,更不涉及我亡妻的遗产。

被告马大军、马二军辩称,要求与原告分得同样多的拆迁款。

被告马四军辩称,同意马羊意见。

 

三、审理查明

经审理查明:经本院查明的《村民房屋登记表》中显示,涉案房屋的产权人为被告马羊。马羊签订的《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显示,涉案房屋拆迁安置人口包括马羊、马四军、王翠霞、马思佳及李娜(马羊再婚现妻)马羊亡妻。

 

四、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被告马羊给付原告马三军及其余三被告各八万元。

 

五、北京房地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根据法院查明事实,及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所有涉及的案外人的年龄状况,并结合全市和涉案房屋所在区县农村地区宅基地批建房屋的实际情况来看,法院有理由相信涉案房屋系马羊和其亡妻共同建造。同时根据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都无法排除马羊亡妻参与涉案房屋的建设,故涉案房屋应当由马羊亡妻占有一半份额,并作为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在继承前各个继承人之间为共有关系。根据马羊签订的《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其中列明的被安置人员有权享有对应的安置补偿款。至于补偿协议中涉及的涉案房屋宅基地区位补偿,该笔费用应当由法院根据涉案房屋的历史沿革、居住人员变化情况、拆迁安置补偿情况、本案中各方当事人亲属关系等因素酌情判决。综前所述,法院应当根据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提交的证明文件、查明的事实、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情况予以酌定。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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