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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民事答辩状

作者:王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07 浏览量:0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XX,男,26岁,汉族,现住保定市XXXXXXX村。

被答辩人:XX,女,24岁,汉族,现住保定市XXX村。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在贵院起诉的离婚纠纷一案,现提交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人和被答辩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和被答辩人自2007年就认识,交往时间很长,各自都很了解对方,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尤其是儿子的出生给家庭增添了很多乐趣。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述情况的并不是事实,只是因为夫妻双方发生一些矛盾,被答辩人随意编造的一些理由。因此,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婚后感情很好,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相信经过一段时间夫妻双方一定会和好如初,因此,恳请法院不要判决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离婚。

     此致

新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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