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迪新律师

陈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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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因故意杀人罪一审无期徒刑,律师辩护二审改判14年

来源:陈迪新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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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某日凌晨,某夜宵酒店服务员在上班时,因与就餐顾客就琐事发生争执,后林某某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念头,遂纠集王某、张某、李某某帮忙打架,王某等人根据林某某的指示携带酒瓶、水果刀等工具到酒店楼下,待数名顾客等人下楼后,林某某率先上前踢打顾客,后几人围殴顾客,期间,林被推倒在地,便持刀捅刺多名补害人,后几人边打边逃。其中,一被害人刀伤构成轻伤,一被害人因心脏破裂死亡。案发后,四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一审判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林某某死刑,判处王某、张某无期徒刑;判处李某某15年有期徒刑。

    各被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王某继续委托本律师进行辩护,律师认为,王某始终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仅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林某某行为超出了王某等人的主观故意,实际后果超出犯意,对于超出部分,应由行为人独自承担,且其系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判量刑畸重,故应予依法从轻改判。

      终审判决:省高院驳回了林某某的上诉,但基本采纳了律师辩护意见,王某被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14年,另两人也被从轻改判为15年和10年。二审辩护取得了较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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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迪新律师
陈迪新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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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香积寺东路99号三楼(下城区人民法院隔壁)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迪新
  • 执业律所: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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