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博律师

孟博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案件,综合

经营困难蓄谋信用卡套现 成功辩护法院判处缓刑

来源:孟博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17
人浏览

 经营困难,共通蓄谋信用卡套现,无力还款涉嫌信用卡诈骗,北京刑事律师辩护从犯,提出多条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缓刑。

案情回顾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赵某因经营困难急需资金,遂找到被告人刘某某,于201412月以刘某某的名义申请办理光大银行信用卡一张(卡号:×××),后由赵某使用该卡套取钱款。

截至案发,共欠银行本金人民币499000余元,经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被告人赵某201571日自动投案,被告人刘某某201571日被抓获归案。

201579日被告人刘某某的亲属替其还清全部欠款。

律师观点

北京刑事律师孟博律师接受被告人刘某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为其辩护。

孟博律师作为知名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在信用卡诈骗罪等经济犯罪辩护方面经验丰富,有许多成功辩护的案例。

孟博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本案的案情,并通过阅卷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和整理。

孟律师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且被告人刘某某是从犯,减轻处罚,并且被告人刘某某的家属已代为退赔全部赃款故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侵害了国家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及他人财产所有权,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依法予以惩处。

同时,法院在结合案情的基础上采纳了孟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以上内容由孟博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孟博律师咨询。
孟博律师
孟博律师
帮助过 17909 万人好评:2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8层、18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孟博
  • 执业律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95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8层、1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