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被当场抓获北京刑事律师辩护建议从轻处罚法院采纳律师意见从轻量刑
来源:孟博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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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被当场抓获,北京刑事律师辩护建议从轻处罚,法院采纳律师意见从轻量刑。
【案情回顾】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9月2日20时许,买毒人在本市海淀区向被告人陈某约购毒品并筹集毒资。
当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在本市海淀区小西天牌楼附近公厕内以人民币700元的价格将一包可疑白色晶体贩卖给买毒人后,被民警抓获。
民警当场从被告人陈某身上起获一包可疑白色晶体及现金人民币700元,从买毒人身上起获交易完成的一包可疑白色晶体。
经鉴定,从被告人陈某身上起获的可疑白色晶体重0.74克,检出甲基苯丙胺,从买毒人身上起获的可疑白色晶体重0.75克,检出甲基苯丙胺。
【律师观点】
被告人陈某委托北京刑事律师孟博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孟博律师作为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在贩卖毒品毒品类犯罪辩护经验丰富,有许多成功案例。
孟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了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同时孟律师通过阅卷对案件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和整理。
孟律师认为检察院指控的案件和事实无误,但是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且锁贩卖毒品并未流入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故建议法院对其从轻量刑。
【法院审理】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惩处。
同时,法院采纳了孟律师的辩护意见,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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