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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刑事案件辩护

来源:刘孝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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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近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以检察院做出撤诉而审结。检察院公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在某村常某家处,因琐事与常某等人发生争执、厮打,期间,被告人王某用脚踹常某腹部,导致常某流产。经法医鉴定,受害人构成轻伤二级。

【办案过程及辩护意见】

本案系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找到即墨刘孝亮律师并委托作为其辩护人。刘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与被告人交流案发经过,王某自称并没有踹受害人。刘律师到法院复制了全部的案卷材料,进行了多次阅卷及认真研判,并多次查看视频资料及案件材料,发现案卷中存在多处证据瑕疵。庭审中,刘律师据理力争,为被告人做了无罪辩护,并指出了证据存在的多次矛盾和瑕疵。

【法院审判】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了对被告人的起诉,案件辩护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当事人及其家属极为满意!

以上内容由刘孝亮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孝亮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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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孝亮
  • 执业律所:山东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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