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人受到法律惩处,被害人得到及时赔偿
来源:张鹏律师
发布时间:2008-12-31
人浏览
2008年5月6日,甲某和乙某因琐事争吵,后导致双方动手,乙某被给甲某用转头打伤头部,后乙某找到张鹏律师要求提供法律帮助,张鹏律师首先帮助其到派出所报案,请派出所落实了相关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相关的物证,后帮助乙某委托公安法医机构鉴定伤情,后乙某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为此派出所将甲某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将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起诉后,张鹏律师帮助乙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判决甲某赔偿乙某损失30000元,同时判处被告人甲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张律师切实维护了乙某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张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鹏律师咨询。
张鹏律师
帮助过 386 万人好评:0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四路379号(黄四渤十三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