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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两故意伤人致人死亡,分别被判15、12年有期徒刑

作者:樊忠钦律师 发布时间:2009-11-06 浏览量:0

张大与于某同村,酒后于谩骂张大,几次张大都没有言语,分开后,两人在电话里又谩骂起来,于还去张大家找张大,张大叫其弟张二(刚刑满释放)帮忙找人教训于某,张二找来孔某(孔某带来四个小青年),找到被害人于某后,其中一人用力推受害人,几天后受害人死亡。本律师接受张二家属的委托后,辩护意见中提出张二在案件中所起作用小,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认罪态度好等意见均被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最终在张二无力赔偿且累犯应加重处罚的情况下,2009年11月5日张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当事人家属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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