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被限购仍然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不想继续购房,如何处理?
来源:徐君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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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女士系外地户籍,单身人士,2015年来上海希望购房自己的房产,房产开发商了解了奚女士的情况后,知晓奚女士系被限购人士,但是答应奚女士可以找人帮奚女士“”包装“”,于是奚女士买房心切,就支付了定金,并一步步按照约定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在开发商找的第三人在联系奚女士提供材料,打算给其包装时,奚女士意识到了各种风险,故向开发商提出要求退房,返还购房款。但是开发商不理。
奚女士无奈找到我们代理其案件。我们经过事先取证,制定了自己的诉讼方案。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经过开庭我方充分举证质证,法院支持了我方所有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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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君霞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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