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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迁出出嫁女、迁入女婿应得征地补偿
作者:陈奇斌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17 浏览量:0
出嫁女未迁出户口,也一直在该集体居住生活,但该集体一直不予发放征地拆迁补偿。即便律师与其小组长沟通后,小组长也以是集体意见为由,无法单独处理,拒绝发放。
为此,本律师在收取相应证据后起诉至集美法院,日前集美法院已判决支持原告主张,8人出嫁女及其子女10人已获得相应征地补偿。
对于上门女婿的、户口在该集体,并且长期生活的,本律师认为也应该获得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