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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婚姻律师李武平成功代理刘某离婚纠纷上诉案

作者:李武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31 浏览量:0

 


[案情简介]

原告刘某诉被告邓某离婚纠纷案,因一审判决结果对原告刘某不利,刘某委托李武平律师上诉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武平律师提出的一审法院违反不告不理原则、没有体现维护妇女儿童合同权益观点,被二审法院采纳,最终为当事人挽回几十万元的损失。

[法院审理]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某,女
委托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907551010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邓某,男
上诉人刘某因与被上诉人邓某离婚纠纷一案,不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09)龙民一初字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经合议庭评议,本案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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