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永前律师

曾永前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东莞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纠纷

退休人员因工受伤属工伤的经典案例

来源:曾永前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24
人浏览
退休人员因工受伤属工伤的经典案例
曾**律师
张先生今年已经67岁,5年前受聘在东莞某电子公司人事技术开发,今年5月在工作中死亡,其家属要求公司承担其工伤死亡赔偿责任,但公司坚决拒绝,理由是:张先生已经退休,虽因工死亡,但不属于工伤,公司不承担张先生的工伤死亡赔偿责任。其家属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委托曾**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承担张先生的工伤死亡赔偿责任。曾**律师经过社保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最终经法院终审认定张先生的死亡属于工伤,判决公司承担张先生50多万元的工伤死亡赔偿责任。
对于退休人员返聘后的因工受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答复,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因此,东莞中小企业在考虑聘用退休人员时,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当地社保部门是否接受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购买社保,如果不接受,万一发生工伤,企业将承担全部责任;2、由于退休人员年龄问题,身体健康状况是企业必须优先的考虑的问题,入职前应当进行全面体检;3、在企业确实需要该员工而找不到其他人员代替的情况下,尽量不要安排其加班及重体力、脑力活,并考虑能否为其购买其他保险。

以上内容由曾永前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曾永前律师咨询。
曾永前律师
曾永前律师
帮助过 48384 万人好评:22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新城国际酒店,莞太路与鸿福路十字路口)A座22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曾永前
  • 执业律所: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19*********77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东莞
  •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新城国际酒店,莞太路与鸿福路十字路口)A座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