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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帮出一轻伤,解除后患判缓刑

来源:郑纪盈律师
发布时间: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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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帮出一轻伤,解除后患判缓刑

2013年12月1日被告人路过聊城市东昌府区一路段时,看到同村村民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即赶过去帮忙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又发生争执,被告人一拳将被害人鼻梁骨打伤,造成被害人鼻梁骨粉碎性骨折,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被告人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被告人经人介绍到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找到郑纪盈律师办理此案。听被告人介绍基本案情后,因被害人构成轻伤二级,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刑事量刑规范化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会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因此辩护人建议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开庭审理时认罪等情形,争取人民法院判决缓刑。

接受被告人委托后,辩护人到人民法院复印卷宗材料,通过阅卷辩护人发现被害人对事情的发生具有过错,被告人有积极赔偿被害人部分医疗费等情节。

开庭审理中,被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被害人不同意民事调解,并请求人民法院从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告人开庭审理自愿认罪、并当庭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等情节。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具有自首、初犯、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也当庭同意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等情形,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缓刑的辩护意见。

故意伤害案件,如果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不成调解,被告人也得不到被害人的谅解时,人民法院判决缓刑的可能性较小。为此在开庭审理后,辩护人同被告人一起到被害人工作单位找到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协商调解,在和被害人推心置腹协商后,被害人最终同意签署赔偿协议,当场签订赔偿协议、过付案款,出具谅解书,这时辩护人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下来了,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缓刑有希望了。最终人民法院根据达成的赔偿协议、谅解书等其他情节,判决被告人缓刑。

辩护人办理完毕案件后,没有感到因被告人被判决缓刑而欣喜,反而感到一丝忧虑,正是由于年轻人一时冲动,不但没有帮助同村村民解决矛盾,倒是由于自己的冲动差点造成牢狱之灾。因此希望年轻的朋友多关注法律,多学点法律常识来武装自己,避免遭受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也能避免一时冲动带来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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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郑纪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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