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被捕,律师介入取保
犯罪嫌疑人:黄××,男,1970年7月25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因涉嫌合同诈骗于2005年5月17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黄××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及时与兰子禄律师联系,办理委托手续,兰子禄律师及时与深圳警联系,并于2005年6月1日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结束后,兰子禄律师及时与办案警官交流、沟通,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是合同诈骗不构成刑事犯罪而应该是当事人双方的合同纠纷属民事案件。深圳警方在认真听取兰子禄律师的意见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证据还不充足,因此,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2006年6月21日,犯罪嫌疑人黄××再次委托兰子禄律师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办理退还、领取到期取保候审保证金事宜,兰子禄律师不负委托人所托,代委托人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领取了取保候审保证金20000元,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案号:字(2005)04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