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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包括精神赔偿吗?

作者:陈国华律师 发布时间:2009-04-03 浏览量:0


2008年5月15日,原告张某某的丈夫因车祸丧生。2008年6月26日,原告张**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被告及被告车辆投保的都邦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种损失,合计236942.46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后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以(2008)城法民初字第14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的死亡赔偿限额110000元内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本人张某某的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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