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军律师

王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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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潍坊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男方有家庭暴力,女方第一次起诉即判离

来源:王思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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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份,我在寒亭法院代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最终成功代理,在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就帮助当事人与被告解除了婚姻关系,避免了二次起诉的麻烦。

案情:王某(女)和付某(男)结婚后,付某长期不务正业,整天喝酒、赌钱,对孩子和王某不管不顾,且时常酒后殴打王某,因而导致感情不和,王某因不堪忍受,带着孩子回到了娘家,两人长期分居,但付某对其不依不饶,经常酒后跑到王某娘家闹事。王某对付某彻底绝望,坚决要与其离婚。

之后,王某通过他人了解到我,要求我为其代理离婚诉讼。我接手案件后,对王某进行了认真询问,试图通过询问找到支持离婚的有力证据,终于通过与王某沟通,我了解到有一次付某酒后殴打她时,她实在忍受不了,就拨打了110报警,并且共同到了村委会进行处理。了解到此情况,我与当事人马上到了村委会,试图让村委对付某平时的行为出具证明,因为村委对付某平时的所作所为可谓是一清二楚,但村委囿于都是同村人,也可能是怕惹麻烦,坚决不给出证明。无奈我又与当事人来到派出所,要求查阅当时的出警笔录,在此过程中也遇到很多障碍,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最终调取到了该份笔录。之后,我又让当事人通过电话录音等方式调取到了付某虐待、不务正业、两人分居的相关证据以及孩子一直跟着王某生活的证据。

庭审中,我对调查收集到了证据进行了充分说明、论证,证明双方以符合法律上规定的离婚条件,感情却已破裂,让孩子跟随王某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对方对我们所举的证据极力否认,但理由极其苍白无力。之后,又经过唇枪舌剑的辩论,我对我方的观点进行了详细论证,举出了我方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而对方却整天酗酒、不务正业,不适合抚养孩子。后来法院有组织了一次开庭,重点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对方看到我方的证据如此充分,法院对此应该也是采信的,被告考虑再三,迫于无奈同意了离婚请求,并且孩子由我方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本案能顺利调解,关键是我们前期搜集证据齐全、准备认真,用充足的证据迫使对方接受了离婚请求,当事人达到了离婚目的,也挣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对此结果十分满意。而且第一次起诉能离婚,大大出乎了其原先的预料,同时为其节约了时间和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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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思军
  • 执业律所:山东信约国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7*********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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