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的维权
来源:刘佳武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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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工陈某与某建设集团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一年多,但某建设集团公司一直未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陈某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偿。某建设集团公司不同意。陈某委托了刘佳武律师为自己主张工资和经济补偿的法律权益。
刘佳武律师为陈某申请劳动仲裁,在整个案件代理过程中尽职尽责,处处为委托人着想,并在劳动仲裁庭陈某提交有力证据,最终仲裁请求均被支持,陈某拿到了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获补缴了在公司期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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