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贩卖毒品案:检察院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
来源:张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04
人浏览
案情简要:
2015年5月,王某连同另外三名嫌疑人共四人涉嫌贩卖毒品案,由颍东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移送到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张辉律师作为王某的辩护人,多次和市检察院公诉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出辩护意见后,最终阜阳市检察院对王**做出了不起诉处理的决定,王某免除了牢狱之灾。
律师建议:一旦被刑事立案后,建议及时聘请律师,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以上内容由张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辉律师咨询。
张辉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83 万人好评:18
阜阳市一道河路翠玉江南商务楼B座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