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倬律师

刘倬

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精神病人无故受伤全托医院承担赔偿

来源:刘倬律师
发布时间:2015-04-04
人浏览
 

案件背景

     2009年起,张某因精神分裂症在成都某医院进行全托治疗,每月固定时间张某家属可入院探望。20137月,张某家属在探望时发现张某腿脚不便,后拍片反映为左侧骨骨折。至于受伤的原因医院方也无法给出答复。后双方因赔偿纠纷诉至法院。

代理工作

   20139月,本律师接受张某亲属委托,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诉讼代理。后张某的受伤情况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为九级伤残,律师随即准备起诉状、身份信息、公司档案等诉讼材料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调解,医院方自愿向张某支付赔偿款8万元息诉。

裁判结果

     经双方调解,院方支付8万元。

律师点评

     精神病人系无民行或限民行,其在全托治疗的医院受伤,院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

案件文号:(2014)金牛民初字第2635号《民事调解书》

以上内容由刘倬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倬律师咨询。
刘倬律师
刘倬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4304 万人好评:33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12号蓝润摩里中心2202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倬
  • 执业律所: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36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12号蓝润摩里中心2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