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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朱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作者:张锦忠律师 发布时间:2011-06-30 浏览量:0

  

   江苏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民二终字第17

 

    代理经过:委托人张某曾是当地所谓黑道上比较有名的人,后因变故其中一笔14万多元合法债务无法收回,只得去法院起诉主张,经过二次他人代理,二次诉讼判决,经过六年均未能解决问题。后因原代理人和婉拒为其代理律师的共同推荐,并经我认真研究案情后接受了其委托。我一贯坚持本人的职业道德和代理原则,胜诉可能性不大的案件,即使你给再多律师费也不愿接受,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但我认为你有道理,即使有部分欠缺和不足,当然不会违规不负责任地承诺,但对我更有吸引力,更会全力以赴去争取的。通过仔细研究我发现,委托人无论在主体的选择,还是对法律关系的选择,以及庭审中的讲话均有不妥的方面,而法院也未理清。在理清以上多方面问题后,精心准备,充分举证,恰当选择适用法律起诉后,经一审和二审,终于为委托人取得了近20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张锦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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