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案例

被告人范某于2014627日涉嫌抢夺罪被刑事拘留,经上海申浩律所王相文律师辩护后,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情摘要】:

         2014627日,被告人范某在虹古路附近,强抢受害人A的一部苹果手机后逃离,同日凌晨,被告人再次在仙霞路、古北路附近,强抢受害人B的一部苹果手机后逃离,期间,造成受害人B被绊倒导致受伤。

【辩护意见】:

         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了解了基本案情、并与被告人进行了心里上的沟通促使其敢于面对现实,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辩护人查阅了卷宗,并结合检察院的指控,提出被告人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坦白交代、事前无预谋,受了刺激情绪激动,一时失去控制才导致案件的发生、犯罪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且被告人具有一定的精神病史等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

         法院根据案件事实,最终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范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