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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福阳律师代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作者:章福阳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30 浏览量:0

章福阳律师代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受交通事故受害人甲委托,章福阳律师办理了一件起诉某监狱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9年初,原告驾驶A轿车由东往西行驶,途径交叉路口时,与自北往南行驶的被告甲(监狱警员)驾驶的警车B相撞,造成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被告甲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与商业险。经鉴定,原告构成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与被告甲负事故同等责任。原告因交通事故花费施救费、停车费若干,车损经金华市某价格认证中心评估为六万多元。
  诉讼情况
  律师代理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各项费用合计1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对人身损害部分判决支持7万多元,对财产损失六万多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支付4万余元,十日内付清。
  现该案已经履行完毕。
章福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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