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某被控“非法制造发票罪”一案的刑事辩护
来源:郑四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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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被告人Y某因涉嫌“非法制造发票罪”被公安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后被依法批准逮捕。Y某接受他人指使和委托,印制假的公路运输发票,数额达2000余万份,非法获利10万元以上。
【辩护要点】:Y某被控“非法制造发票罪”一案,本人接受其亲属的委托担任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和细致阅卷的基础上,本人为其做有罪罪轻的辩护意见。从被告人Y某系被教唆者,并在2010年以后终止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其犯罪情节相对教唆者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同时其非法获利的10万元系毛利润,其中包括了印制假发票购买纸张、油墨以及支付他人人工费等大部分费用,因此实际利润不足4万元。在印制假发票的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的次品和废品,因此实际数量并未达到2000余万份。等事实情节上做了情理和法理辩护。
【判决主旨】:被告人Y某犯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某某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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