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轻判7个月
一、案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二、案情
孙某勋,1976年出生。2001年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3年8月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被逮捕,羁押于某看守所。后经查实同案孙某飞盗窃8次,金额55万余元。孙某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1次,金额10余万元。2014年1月13日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后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经辩护律师多次会见、详细阅卷、剖析案情、寻找强有力的辩点等,原本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最终成功判决王某勋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让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
三、案件焦点
1、是否共同犯罪。
2、是否能认定为从犯。
3、量刑能否在一年以下。
四、研究结论及律师建议
孙某从事该行业多年,技术精湛,但因轻信自己的判断,轻易相信开车人就是车主,未审查对方有效证件,法律意思淡薄犯此错误。
迷途知返,律师会见后积极配合。根据律师对案情剖析,接受并配合律师辩护,最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也使自己获得轻判。
建议:
1、在被刑拘后亲属应第一时间先找专业律师会见一次,了解基本案情。再决定是否将整个案件委托律师辩护。如果决定委托整个阶段委托效果更好。
2、取保候审的黄金时间为被刑拘后的37天内。恰当的申请时间,取保率高。
3、刑事案件需要经过侦查(公安)、审查起诉(检察院)、审判(法院)阶段,周期比较长,工作量非常大。每位专业律师均会尽其所能在合法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取得非常好的结果,比如取保候审、判决缓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