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代理实际施工人追索拖欠工程款纠纷案
来源:张博铭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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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马某挂靠某某建筑公司,与某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协议。工程建设竣工并交付使用后,由于马某与挂靠公司之间产生矛盾,挂靠公司不与建筑方结算,导致马某实际施工的工程款一直被拖欠。后马某委托本律师代理案件,本律师提出以马某个人名义向法院起诉,追索实际施工的工程款,本律师在审理中提出马某系实际施工人,并且马某施工的工程已经交付使用的事实,最终得到法院的认可,在双方结算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直接判决建筑公司向马某支付剩余工程款。从而避免了马某必须依赖挂靠公司追索工程款的窘境。最终赢得了诉讼,得到了马某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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