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北京XX餐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来源:马润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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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2007年12月入职北京XX餐饮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期限为2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王某续签合同,王某继续在公司工作,2011年12月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本代理人代理案件后,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王某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后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公司支付王某双倍工资及赔偿金共计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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