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欠条
来源:旷运浪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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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廖某(重庆永川人)出具了一张欠条,欠条载明了廖某欠杨某85万元债务及利息。杨某2010年诉至法院,要求廖某偿还给杨某欠款及利息共计120余万元。旷律师接受廖某委托后,充分了解案情,从该欠条形成时间、原因等分析,多方调查取证为其代理,经过法院多次开庭审理确定了该欠条的无效性,终廖某以20余万元支付给杨某,双方在法院欢喜圆满解决。为廖某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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