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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手为王,成功实现顾问单位800万债权

作者:陈再雄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26 浏览量:0

   

     近期,我成功运用法律手段为顾问单位实现了800万债权。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年房地产市场非常火爆,很多人(包括单位和自然人)都向开发商提供借贷并约定了高额利息。我的顾问单位也以某股东个人的名义借贷600万给某开发商,约定期限一年,按月还息,月利3.5%,违约金5%。但是开发商项目经营得并不成功,几年下来连本带息加违约金已近800万了。更要命的是去年开发商老板查出身上有瘤,不知是良性还是恶性,在上海医院做手术,生死未卜。开发商的这个项目大部分开发资金都是通过融资获得的,债主除了我的顾问单位外,还有银行、信用社甚至还有当地的很多公务员。除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有开发商的在建工程抵押,其他债权都没有担保。这下这些没有担保的债主都着急了,天天在开发商公司讨债。我为顾问单位分析了一下形势,开发商老板随时有可能一命呜呼,到时候房地产公司树倒猢狲散,将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所有无担保的债权只能按比例清偿,800万可能缩水为80万,甚至血本无归。听了我的话,顾问单位老总惊出一身冷汗,连问“怎么办,怎么办…?”我告诉他,只能在真正进入破产程序之前先下手为强,尽快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开发商的房产,然后让他们来协商并尽快达成调解。事不宜迟,第二天我们便到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当天下午便带着法院的人把开发商项目全部查封。这下开发商也着急了,因为查封的财产不能出售,而债主天天讨债难以应付。在这样的情况下,顾问单位和开发商不久便达成了调解协议,开发商同意把二楼门面折价抵给他们,他们的800万债权终于化险为夷。拿到法院调解书后,我又催促对方尽快办理了产权证,至此,顾问单位的债权变成了物权,即使开发商破产也毫发无损。

    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日益萎缩,大量的借贷资金面临风险,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为当事人降低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律师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陈再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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