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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就那么丢脸吗?

作者:信金国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15 浏览量:0

【信金国律师团队提醒您:亲办案例栏目下文章内容,除适用法律及判决结果外,文中涉及当事人姓、名、情节均经过艺术加工和故事化改编,不代表某一特定案件实际情形。团队将一如既往地恪守职业道德,严格守护当事人隐私及秘密。】


案情简介:

29岁的宋某女是大家眼中的“大龄剩女”。

家里一直催促着宋某女结婚,觉得她年纪越来越大,之后会越来越难以找。

2011年,宋某女与28岁朱某男经人介绍相识。

虽然只见过朱某男一面,但宋某女父母男方比自己女儿还小一岁,还是做生意的,条件也还可以。怎么看宋某女都不吃亏,所以双方相识仅仅三个月,就在父母的“祝福”下结婚了。

而这草率的婚姻,必将埋下深深的隐患。

20123月,两人结婚后5个月。就在宋某女认为美好的婚姻生活要开始的时候,朱某男的狐狸尾巴藏不住了。

原来,28岁的朱某男一直是一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人,每天就是社会上游荡混日子。他在婚前说的他在自己做生意,完全是假的,纯属是为了哄骗宋某女和自己结婚。实际上朱某男一直都没有工作,从来没挣过一分钱

    两个人的争吵就开始了,刚开始只是小争吵,但201212月,发生了一件让宋某女意想不到的事:朱某男动手打了宋某女!!!

   宋某女刚开始很愤怒,想过要离婚,但是一想到宣扬出去,会被别人知道自己挨了打,而且又觉得离婚是件很丢脸的事情。

于是,宋某女选择当作什么没发生过,继续过日子。

   但是谁知,这一次被打之后,朱某男逐渐变本加厉,动手打宋某女的频率越来越高,下手也越来越重,最后发展到稍微有点不顺心的事情就会动手打宋某女出气,而宋某女在每次被打后,都会忍气吞声,哪怕伤处被人看见,都会说是自己不小心撞到或者碰到的。

直到宋某女实在忍受不每天被家暴的日子,2015年选择离婚。万般无奈之下通过朋友找到了信金国律师,请求信金国律师的帮助。

 

办案经过:

信金国律师得知这种情况后,表示家暴只有0次或者无数次,一定要对家暴零容忍。所以,信金国律师建议宋某女抓紧收集证据,并以家暴为由起诉离婚。

于是,信金国律师先是建议宋某女报警并且去医院,用报警记录和验伤证明作为朱某男家暴的证据。但是宋某女还是因为面子问题,并不愿意报警、去医院,不想别人知道自己过得很不幸,怕受到别人的嘲笑、讽刺。

信金国律师劝宋某女,其所谓的过得不幸只是你整个人生中小小的挫折而已,它已经占据了你人生中三年时间,继续犹豫,你的整个人生都将会充斥着不幸。

信金国律师还劝道,尽管社会对女性的忍耐度很低,但无论是29岁没有结婚,还是现在又离婚,都不是什么为天地所不容的事,只是还没有遇到那个最合适的人,离婚也只是我们人生为幸福付出的一小点代价而已。离婚并不是低人一等。比离婚更可悲的是不敢离婚。已经犯下的错误改正以后,人生还可以重新开始,社会不接纳的是一个深陷泥潭或者一蹶不振的人,一个勇敢的为自己的未来奋斗的人,永远是值得敬佩的。

宋某女听了信金国律师的这通话,解开了这么多年的心结,勇敢、坚决地选择以朱某男家暴为由起诉离婚,委托信金国律师为代理人办理案件,并配合取证。

而当宋某女为了找证人敲开邻居家的门,说明来意后,邻居们并没有对宋某女要起诉离婚这件事嗤之以鼻,反而纷纷表示支持宋某女并鼓励她勇敢面对生活,更愿意出庭作证。

 

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朱某男有家暴行为,解除宋某女与朱某男的婚姻关系。

 

律师评述:

婚姻不是儿戏,无论身处什么样的环境,都要有清晰的头脑,仔细想清楚结婚,你是否足够了解对方,不要因为一些外在因素去干扰自己的选择。年龄也好,性格也罢,都只是我们不够勇敢的面对生活的借口,要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信心。

而从离婚的角度思考,信金国律师也认为应该更慎重,但是家暴确属于另一个特殊范畴。家暴除了损害人的身体,更会摧毁人的意志,女性面对家暴选择容忍会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懦弱,所以有这种情况就应当及时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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