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尹明沁律师为其争取建议最低刑罚
来源:尹明沁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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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底,被告人秦某在其出租屋内对被害人容某实施强奸行为未遂,
后被害人报案,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此案,2018年6月1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量刑建议一年半至两年半,南岸区法院在2018年6月13日、26日不开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后判决秦某有期徒刑一年半。
辩护工作
开庭前一周,秦某的近亲属来到博嘉律所,委托了尹明沁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鉴于时间紧迫,尹律师结案后第一时间赶往南岸区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秦某,了解基本情况;同时安排杨吉兰律师前往南岸区人民法院查阅该案案卷。会见了当事人且阅卷后,尹律师即制定了本案的辩护思路和辩护意见,并在开庭前再次来到南岸看守所与被告人沟通交流,讲解法律规定、介绍开庭流程等。
辩护结果
针对本案南岸区人民检察院给出了量刑一年半到两年半的建议,经辩护人努力,后南岸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半,为量刑建议的最低刑期。
律师意见
刑事案件的会见工作非常关键,特别是开庭前的庭审流程介绍和法律讲解,既有利于疏导当事人的心理也能提高其庭审表现能力,最终取得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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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明沁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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