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小明律师

苟小明

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xx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不服法院一审的上诉案件

来源:苟小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28
人浏览
案情简介
本案是上诉人XX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与被上诉人重庆XXXX物流公司、重庆XX置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不服法院一审的上诉案件。

辩护思路
诉讼上的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合议庭或者审判员的主持下进行的,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也是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调解让诉讼更加“人性化”。调解强调当事人的积极参与,通过当事人自愿协商而不是法官依法裁判来解决纠纷,整个诉讼过程当事人都非常清楚,容易理解和接受。调解可以有效降低诉讼的对抗性。调解强调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协商和妥协,促进当事人之间互谅互让和友好合作。大降低和弱化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本案中就是在法院、律师当事人的相互处理中最终就是通过调解的方式来了结的。

判决结果
最终经过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协议约定XX集团工程技术公司、XX置业公司限期向XXXX物流公司支付货款。

办案心得
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解决方式多种多样,比如调解、和解、仲裁等等。

以上内容由苟小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苟小明律师咨询。
苟小明律师
苟小明律师
帮助过 9229 万人好评:2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希顿广场B座2606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苟小明
  • 执业律所:四川胜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101*********44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四川
  •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希顿广场B座2606